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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不點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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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屠龍有術
01
根據中國刑法《刑法修正案(九)》的法律規定,幼師虐待幼兒觸犯刑法,應該判刑3年。
2015年11月1日正式du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規定了教師虐待兒童將受到刑法的懲處。
《刑法修正案(九)》十九、在刑法第二百六十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六十條之一:“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第一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修正案還強化了幼兒園、學校等教育機構的職責,“針對單位犯罪的,不僅要判處罰金,而且要處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
我建議家長可以找幼兒園和幼兒園的老師索賠,索賠金額定為200萬好了。
關鍵是要給這些幼兒園的老師一個教訓,讓他們不要隨便虐待兒童。
錢倒不一定非要拿到手,關鍵是要教訓一下幼兒園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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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寶媽媽生活日記
第一、要重視孩子說的話,不要想當然的認為孩子是童言不可信,相反童言無忌才會說出真相,雖然表述不全但絕不是空穴來風。
第二、側面入手先跟老師聊一下孩子在學校的狀況,有沒有什麼不一樣的或者異常,希望跟老師多溝通,共同參與教育。
第三、如果有必要最好可以借觀察孩子在園情況看一下視訊回放(這個是最直接的)。
我個人認為如果是孩子的原因,老師會表現的很積極;如果因為孩子犯過錯,老師作為懲戒處罰的時候,老師一般會有抗拒心理不想讓你瞭解那麼多,如果這種狀況僅僅是偶然出現的,這時候你需要做的就是引導孩子要孩子在校聽老師的話,但同時要告訴孩子有任何問題要及時跟爸爸媽媽彙報,讓孩子知道你們是他的依靠才會敢於面對任何問題,一味的不信任會讓孩子膽怯。如果頻率偏高一定要直面班主任或者園長,要求公開相關視訊(學校都會進行視訊儲存的),查清楚究竟為什麼。教與學都是一個相互信任和相互配合的過程,作為家長要的是合理,老師有權利批評教育違規的孩子,家長有權利知道老師批評教育的原因,這才是良性迴圈。
像有些家長覺得,我要是反映什麼問題會不會對我孩子不好之類的。我認為,如果孩子真的是屢次違規老師做出一些懲戒行為(不包括暴力體罰、精神言語侮辱之類)包括讓其去承擔應有的責任,按照園規做出相應處理都是合情合理的;如果相反,那就需要正面接觸,根本不存在反映了會對孩子不好之類的,相反你越不相信孩子越不敢反映,你的孩子難道會得到更好的照顧?
所以:查清原因 合理對待 不逃避不委曲求全才能護好孩子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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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菸斗人生
一是安撫好孩子的情緒。
孩子支支吾吾的情形,明顯孩子感到不安。
這不安有可能是對把飯打翻的行為不安;還有一種可能是打翻飯後被老師要求吃光地上的飯的行為不安。
對四歲的孩子來說,他沒有對對錯的判斷能力,只會通過老師或者家長的反應來判斷自己的行為對錯。
所以不管哪種情形,作為家長都應該用平和的語氣,打消孩子的顧慮,並告訴孩子正確的處理方式。
比如用溫柔的語氣問孩子:寶寶是不是不小心把飯打翻了還是寶寶不想吃飯。
如果不小心可以告訴他:沒有關係。每個人都會有不小心的時候,以後出現這種情形的時候,我們把飯掃起來就行了,但是我們得儘量小心一些,吃飯的時候避免一些幅度過大的行為。
如果不想吃飯,可以告訴他:你可以跟老師說你不想吃,但是不能把飯打翻,糧食是農民伯伯辛勤的勞動換來,也是阿姨辛苦煮出來的,我們要尊重別人的勞動。
再告訴孩子掉到地上的東西,髒了我們不吃。老師叫你吃地上的飯,可能老師不知道髒了,但你以後可以告訴老師。
肯定孩子把事情跟你分享的行為。
通過與孩子交談,側面瞭解孩子說的是否是事實。4歲的孩子一般不會撒謊,但也可能存在表述不清楚的情形。
家長可以通過第一點的談話進一步瞭解事情的真相。
“沒有關係”
“你怎麼打翻的啊,是不小心呢?還是不想吃飯”,
“那你吃了嗎?”,
“什麼時候的事情呀?”。
問的時候,大人要保持情緒的平穩,避免給孩子造成二次傷害。
通過與其他家長進行交流,是否老師存在類似的行為。或者側面問孩子的同學,以進一步瞭解真相。
與老師交流。確認是否存在孩子所表述的情形,瞭解具體的原因。
通過以上的瞭解,基本可以判斷大致的事情經過。現在幼兒園都有監控,我們通過監控來確認事實。
三是對錯誤行為說“不”。
“把打翻在地上的飯吃掉的。”這是一種不能容忍的侮辱人的行為。任何人都沒有侮辱他人的權利。更不能容許出現以愛之名,以所謂的教育、管教的名義,行侮辱之事。
有些人的邏輯是:似乎只要我的目的對,就可以為所欲為,我的手段就算有問題也沒有關係!
居然還有人說以前物質匱乏年代怎樣怎樣……
認為沒有關係,老師是在替我教育孩子!
這什麼邏輯!這樣的邏輯真心不敢認同。對此表示無語!
你知道嗎?
有時候因為一個不恰當的行為,有些人一輩子都走不出來。
今天他可以對你的孩子這樣,明天也可以對其他人的孩子這樣。
一個習慣了以所謂的“好心”,“愛”來行傷害之事的人,是非常危險的人,況且這個人還是一個老師。
對於這樣的人,一定要對其行為說“不”。把其清出教書育人的隊伍,否則會傷害更多的人。
也許,曾經她也遭受過類似的遭遇。有一個不完整的童年,才造成她這樣的性格和習慣。對此,我們表示同情,但是這樣人在這樣的崗位,她的危害是倍增的。
四是對於孩子。
我們都愛我們的孩子,孩子會給我們帶來很多的快樂,但同時也有很多的煩惱。
請記住,孩子是上天賜給我們的禮物。他的出現讓你多了一次機會審視自己,讓你多一次成長的機會。
他不是因你而來,只是藉助你的身體來到這個世界,他有他自己的使命和故事。
做好自己,無條件的接納孩子,用正面管教的方式引導孩子和孩子一起成長。
enj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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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三寶的故事
孩子四歲多,回家支支吾吾說幼兒園老師,讓他把打翻的飯全吃光。四歲孩子還不會說謊,要相信自己的孩子,但孩子的話也許只是重複老師的話語。但也不能衝動,也許只是老師的一句氣話,並沒有讓孩子真的吃掉。所以要先了解情況在下結論。
有一次明明在監控看到,在午休時,孩子著急上廁所,那時才2歲半自己還是憋不住尿。看到老師不把孩子帶衛生間,也不幫他穿好鞋子,等孩子磨磨唧唧的穿好鞋。走到半路上尿褲子了,老師說他了。回家了兒子也不敢說,我也沒問。後來他自言自語的在那搗鼓說:“快去廁所,讓你快點你不快點,磨磨唧唧的。”有時候還會告訴我,老師不讓他玩樓下的滑滑梯,我瞭解到,的確他們幼兒園不讓玩滑滑梯。看到視訊裡的孩子並不快樂,他想去玩卻不讓。
聽完之後,果斷給他轉學,沒有再讓他去上那幼兒園。我覺得小孩上幼兒園不是學死規矩,而是要玩的開心。這樣限制他肯定不高興的。想著大一點再讓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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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天一上人
第一、世界上永遠不存在感同身受!
1:別人的父母看待這個事情,總是強調理性,因為事情沒發生在你的身上!
2:作為當事人的家長,也沒有權力替孩子做主去寬容別人,童年的心理傷害一旦造成,將伴隨一生。
第二、過分顧慮,不僅無助於維護權益,更是因為這樣的軟弱助長了不良社會風氣。釘是釘卯是卯,事情就必須調查清楚,誰的錯,誰承擔後果!
第三、找教育局是不對的,那是一個體系的,有連帶關係,不能保證處理的公平公證。審判也是需要無關係的第三方,所以需要司法介入。
第四、怎麼解決?如人格侮辱事實成立,不需要賠禮道歉。同樣的事情,讓施害者也受一次,與此同時,量刑監禁! 這裡講一下,有很多人喜歡搞行業崇拜,強調理解和社會保護,還威脅人民群眾,如果得不到保護,以後沒人從事我這個行業了……這是多麼卑劣無恥的論調啊! 我想告訴這些人,你怎麼做人,怎麼做事,和行業沒有關係,那是人品人性的優劣!再者,無論哪個行業,永遠都有人去做,即便缺了一個行業,也必然會有另外一種形式來補位,歷史的發展是必然的,任何一個人一個行業都沒資格搞特權主義! 這個世界需要公平,需要強調普通人民群眾的公平!
第五、一個民族要想強大,每個人都要敢於發出正義的聲音,無論對手是誰,什麼地位,不要畏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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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種花家看門兔
個人覺得這沒有什麼大不了的,與其說,你非要上綱上線的找老師的麻煩,還不如借這個機會好好教育孩子要懂得珍惜。
講講我的經歷:85年的,因為家在農村,雖然包產到戶,只能說,能吃得飽,吃得好就別想了。小孩子吃飯,總是會弄得滿桌子都是,每次,都是我媽叫我撿起來吃掉。那時候農村桌子的衛生條件,比現在幼兒園衛生條件差得可不是一星半點,因此就要說,我媽不愛我或者虐待我嗎?我媽常給我講的就是她小時候,餓到哭,自己擼樹葉吃挖蕨菜吃。後來讀大學,學員的時候,因為有同志不習慣早上吃饅頭,很多人就丟饅頭到泔水桶,有一天被我們校長髮現了,也沒說什麼,吹了緊急集合,把食堂泔水桶抬出來,放到操場上,五十多歲的人,把常服袖子捲了一下,伸手撈起泔水桶裡的饅頭,吃了一個,然後是旁邊的大校、中校,到了我們面前,饅頭被泔水泡得都差不多是糊糊了,都吃了。
所以,條件好了,不代表就可以浪費了,老人常說的“要把有時作無想”,吃苦耐勞,不要丟掉,平時也許用不到,遇到挫折,你是可以挺到最後的那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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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伴我一聲
這件事無非就兩個結果。1 你家孩子說謊,在不就是事實。其實自己家的孩子應該很瞭解他說沒說謊話。大多數家長孩子在學校發生一些事情都會相信自己孩子說的,就算老師解釋了你也不會信
2 一般吃飯的地方都會有監控你想想老師會在監控下面這麼做麼?如果她真在監控下面讓你家孩子把打翻的飯吃了!那這個老師如果不離職的話你還是讓孩子去別的學校的!監控下面都敢這麼做。離開監控做的事會更可怕。
3 大多數孩子在學校和老師發生一些不好的事情老師會提前和你說。因為什麼事情批評他了。或者怎麼樣。
3 我在學校做過保育員,有一個孩子吃飯的時候總故意打翻飯原因就是整的菜他不愛吃。那在監控下誰都不會說她或者怎麼樣,離開監控都會批評她。但是不會動手打他。打個比方我班這個孩子吃飯的時候故意打翻飯菜,那麼吃完飯就不會給他玩具玩,然後等他們都睡覺以後主班老師就會發資訊給這位家長你家孩子吃飯的時候不知道你看沒看到,故意打翻飯菜。(如果看監控會很明顯直接就故意扣過來)然後我們玩玩具的時候懲罰了一下他大概讓他多長時間沒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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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因為是女兒
不請自來。
首先,需要冷靜冷靜冷靜!
1. 相信老師,詢問老師最近孩子的吃飯情況,是否有打翻飯菜的情況。根據老師回答見機行事,溝通不要帶怒氣,帶著“只是詢問一下對這件事的說法”的態度即可。
2. 觀察孩子把飯打翻在地上的緣由:四歲運動應該是比較精細的了。打翻是偶然事件還是經常事件。若是經常事件,不排除運動發育障礙,可以去醫院兒保科約個正常體檢,詢問一下醫生。
4. 若孩子是不小心打翻,那麼可以告訴他小心一些即可,給孩子支招,告訴他跟老師解釋不是故意的,或者幫忙收拾打翻的飯菜。
5. 若是故意的,那麼先告訴他打翻是不對的,但不至於聽老師的都吃光,跟他解釋老師的話是生氣的一種表達,應對方式參考第4條。如果是故意的,說明孩子是有情緒在的,可以嘗試尋找情緒來源於什麼事件。
您在問題中透露的資訊並不足夠多,建議再觀察,多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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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福娃慧媽
首先,請稍安勿躁。因為任何學校裡問題,只要經孩子嘴裡說出來的,在家長那裡都會被擴大十倍甚至是以上。那麼這位家長接下來應該怎麼做呢?個人認為如下:
一,先處理處理好孩子的情緒。既然孩子是支支吾吾說話,估計心裡是不好受的,家長要先處理好孩子的情緒,儘量安撫他,讓他平靜,不要有任何負面的情緒。這也是事情發生過後最需要處理的孩子的心理問題。
二,把整個事件全面瞭解清楚。比如,吃的是孩子自己打翻在地上的飯,別人打翻的?當時的地面是否乾淨?當時老師的語氣態度是怎樣?孩子當時是怎樣的心理狀態?等等一系列細節。
三、調整好自己的心態,正確地評價整個事件。如果老師是為了教育孩子,溫和地要求孩子把自己打翻在地上的乾淨飯吃掉,孩子也沒覺得受到了侮辱,那我覺得這位老師做對了,至少出發點和態度沒問題,飯也是乾淨的,換是我自己,在家裡也是這樣要求孩子的。如果老師帶著羞辱,讓孩子吃了在地上的飯,當著所有孩子的面給孩子難堪。那麼對不起,我會找這位老師談一談,因為這會給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很大的不利影響。作為父母的我們,一定要在這個時候幫孩子出面,孩子才會覺得自己是被父母所愛的,有人給他“撐腰”,他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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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安撫孩子,讓孩子把事情的前因後果講清楚,一般情況,4歲的孩子是不會撒謊的,首先要確定事實。但也不排除有個別孩子,出於各種原因會誇大事實。
然後如果孩子非常確定事情的經過,確實吃了地上飯,迅速聯絡其他家長。可以聯絡孩子平時玩的比較好的小朋友,也可以是同一組的小朋友,確定其他小朋友是否看到了同樣的事實。注意儲存與其他家長的聊天記錄,肯定是能作證的家長和小朋友越多越好。
最後是聯絡幼兒園的園長,如果幼兒園的領導承認這樣的事實,那就好辦了,與園長和涉事老師商量如何解決即可,達成一個雙方都滿意的結果即可。
但個人認為,幼兒園可能不會痛快的承認,那就需要調取監控錄影。一般情況,需要有公安機關開的證明,才能調取監控錄影,這就需要家長與幼兒園來斡旋,既能查清事實,也不會冤枉老師,也能安撫孩子的心靈。
最後,作為老師如果讓孩子這麼做,不管出於什麼原因肯定都是不對的,這樣違反了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都應該嚴肅處理。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讓幼小的孩子心靈蒙受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