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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木易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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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I凡丁
這年頭,同居與結婚,還有區別?
你這一問感覺內心多少有點怨氣啊?……
就年頭來說,上世紀80年代之前的時候,未婚同居者是會受唾棄的。 往前捯是要判刑的。
窈窕淑女,不是隨便說說的。黃花大閨女也不是個虛詞。 **獨有的體香是可以保留到洞房花燭夜的。
從幾何時,天朝地界上刮開一股妖風,呼喊個性解放,學西方人的生活方式。 從此汙穢了這一方面淨土。 也不知怎麼滴,一夜之間,出去洗個澡都難為情。
人的思想觀念伴隨著新事物的湧入,被貼上了時代的標籤。 其實,同居有很多種。只是單純的男女合租一處房子。男女未婚,但合睡一張床。未婚試婚,分房而居。這些情況下,不是特別熟悉的人,是很難了解內情的。 但是現在都見怪不怪了。 沒人管這樣的閒事。 你情我願的事情,別找不自在。
同居者,內心都有自己的打算。情況1-比較起來算是小算盤,看看找機會談個戀愛啊或者……啊也是不一而足,或者就是生活無奈不得已合租房。
情況2-說實話,個人認為不領證就同居一張床的時候,男女的內心戲一定很豐富。 既然個性解放嘛,尋個生理需求,無可厚非。否則,按現在的說法就是太不人性化了。 你又不能排除兩個人感情深厚,只是礙於現實殘酷,退而求其次了。
情況3-是現在最能算理智的試婚者。但是與情況2比較起來尺度不好把握。確實很容易擦槍走火……!有一天,水到渠成了,幸福的小河流水嘩啦啦…
說到結婚,他是同居者的昇華版。男女雙方有法律法規的保護與約束。互相有更多的責任與義務。你儂我儂的幸福婚姻分房而睡的兩個人分居兩地的兩個人哎! 嘆息一聲。你們能聽出來其中的無奈嗎?
看字面意思,我想大家也猜到了個大概吧?
與同居者不同的是有證! 不同的是有的時候是拼命要分開!不同的是沒有了同居者的灑脫之氣! 因為有證!!! 尤其是第二三種情況的婚後生活。太可怕了!
這年頭,同居跟結婚有什麼不同?
其實差不多,該發生的還是會發生,不會發生的一生都不會發生。 人是感情動物。在乎那一張紙的愛情是不完美的。 有了那張紙的愛情,還能你儂我儂一輩子的是圓滿。
那張紙的法律效力是有的。但是在乎法律效力的愛情要了能幹嘛? 約束婚姻的是兩個人的愛情!是起碼的人性底線!
當然了,有了法律法規的保護婚姻裡相對弱勢的一方會比較安心。其實也是自欺欺人,愛情都沒了,要那些虛的,咽得下這口氣?
所以,不管啥年頭,愛情都一樣。 不一樣的是膨脹的慾望!
從前,
車馬很慢,
郵件也很慢,
一生只夠愛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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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不用買房,沒有彩禮
結婚需要房 車 彩禮 各種禮
同居是兩個人的事
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