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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影視泡泡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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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竹林吟曉1
好!但,這個“好”字,我也是為回答這問題寫文章,才鼓足勇氣說的。按照常理及本人平時的想法,這“王倫”還是可以不殺的,讓他去做一馬伕或燒柴做飯的好了。但為寫文章,如此立論,灑家也就書論書,就事論事的回答問題,寫下去。王倫是一落第的秀才,因不如意,“鳥氣”,才被杜遷攛掇拉上落草粱山泊。他本無雄心大志,只想以此大枰分金銀,大碗吃酒肉的混日子。這樣的人作了首領,必然只顧一己之私,看重眼前利益,貪佔小便宜,只能在“梁山泊做些打家劫舍的勾當,”成不了大事。最好的結果,是他自己營營苟苟的活著,在他也許感到滋潤,滿足,但肯定會誤了他的追隨者。這樣的人,他的死活,在平素也沒有什麼。雖然他對於所有的人都是負能量,但也不會有多大的破壞。然而,這種人,心裡的“小九九、花花腸子”又最多,又最會投機鑽營,掌握了粱山泊的權力,所有人都得跟著他變成渾渾噩噩的豸蟲,誰要冒尖,他會像用開火澆死禾苗一樣的對待,嫉賢妒能,虛偽奸詐,百般刁難,打擊排斥,把楊志留山,為打擊林沖,而不是讓他出力幹事。這樣的人,平常的日子裡跟著他混吃混喝還行,但如碰上林沖、晁蓋、吳用等這樣具有雄心壯志,卻毫無退路亦無可投之處,舍此便走投無路,只有一死的英雄好漢,他不讓賢又不容納,逼他們另謀出路,他就只有死路一條啦。痛殺了他,梁山好漢才由此有了鞏固的根據地,演繹出轟轟烈烈的《水滸傳》。雖然這在俗世的情理上,未免有點過分,但要隨世俗,那林沖把老婆讓給高街內,晁蓋、吳用作他的里正、鄉村先生好了,要什麼轟轟烈烈的《水滸傳》?《水滸傳》是反映北宋時期農民起義的一部長篇小說,“王倫”是它裡面的一個人物。其時代背景已是一千年前的事了,而且故事還是虛構的,已跟我們沒有什麼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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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趣遊Funtour
我覺得林沖火併王倫說不上好或壞。站在林沖的立場當初上梁山時王倫推卻不留林沖,後面又讓林沖納投名狀,分明就是為難林沖,站在林沖立場王倫小肚雞腸不能做梁山之主該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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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歐體楷書另類奇談
儒將殺人的標準
按林沖嚴謹內斂的儒將風格,似乎不應該幹掉王倫。
被兩個解差押解途中,百般折磨,也沒有暴起。山神廟若不是聽得仇人暗語,勾起殺死破家之恨,也不會一槍挑三命。
林沖的殺人點很高的,不會輕易要人命,投名狀都難煞他了。
從原著來看,王倫的過錯不至於啟用林沖的殺人冰點,因此,我覺得從小說思路來看,有些人物刻畫的遊移。
從殺掉王倫的作用來看,是清除了梁山聚義的一大路障,自此以後,梁山好漢的通途徹底開啟,一個接一個的上山,而且再沒有發生一起內訌。至少在招安之前。
情節的需要,只能由林沖來擔綱這個重任了。感覺這不是一個設計好的情節,就是角色自然演變到那裡,只能由他來做了。
如果武松或李逵早點上山,這兩位也許是另一個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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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長遠角度來說,是好事。但是他智商欠缺,被吳用利用了,搞得兩邊都落不著好,雖然有本事,但是在後來的集團利益上,他成了邊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