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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初衣勝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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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芳華字錄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如今被廣泛用於描述人們對愛情的忠貞不渝,那麼我到底是不是用來表達這種意思?答案是否定的。
原句:“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于嗟闊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反譯出來是:前二句:戰士之間的約定,說要一起生死,後面的是說,現在和我約定的人(戰士)都走了,我怎麼活啊?
現如今被切頭去尾用來形容夫妻間的感情。不得不說,中國文化挺奇妙的。
類似的例子還是比較多的,如:對牛彈琴,網開一面,金屋藏嬌,刑不上大夫,等等,都是現代被大家所曲解的意思。有興趣大家可以多多學習一下中國的文言文化。
所以大家以後寫情書時,不要再這樣使用了,否則會被懂的人認為有“同志”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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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藍月景2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原本不是描寫愛情的。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出自《詩經》中《邶風》中的《擊鼓》篇章。原句是: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而"子"在古代是指男人,有地位的人。出現在《擊鼓》篇章中,子是指要奔赴戰場的男人,就是士兵。由此可看出原意是指兩個士兵對彼此的生死承諾,無論生死,聚散,我們都說好了,拉著你的手,與你一起直到老去。
後來,隨著時間的變遷,"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被用來形容男女之間的愛情。就如戰士對隊友許下的生死契約一樣,兩個相愛的人,牽手共度一生,不離不棄!其實就是把"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意思引深了。
個人見解,供參考!
不是!《詩經》淳樸,沒後來這麼唧唧歪歪,本義是描寫“戰友情”。而且原文的標題也極其彪肅,曰《擊鼓》,那是戰爭的間歇,士兵之間對生死對眼前戰友的血性柔情。死生將至,與你立誓,互相執手,此生與共。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戰爭急促的當口,這個“說”做“誓言”和“文字”講。
但是和平時候,人斷章取義,哪裡管那麼多,一個“說”字,就成了“悅”。真是前方吃緊,後方緊吃。
自從張大小姐與她的難以言說的愛情廣泛流傳後,這句古詩就爛大街了,變成了男女間必要的海誓山盟。彷彿不如此不足以千秋一樣。
實際回過詩經本身,擊鼓鏖戰的戰爭背景,這樣簡潔沉重的句子才更有分量吧。
“豈曰無衣,與子同袍”。
伯牙子期的知音故事,放在現在往斷背上靠,純潔的情誼,不添上男輕女愛,彷彿不足饗看客的胃口。因為太正經,所以都裝著不正經,結果連不正經都成了經典,真正喜歡“它”的人,也就緘口不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