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奶奶已經97歲,意識如果已經不太清楚的話,是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民法總則》第二十二條,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您奶奶是您爸爸的法定繼承人,她的房產繼承份額也是合理有效的,只是奶奶現在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了,沒有辦法履行個人放棄繼承這個意願,所以屬於奶奶這份房產繼承份額(例如三分之一)就是“懸而未決”的事情,那您的姑姑們,作為奶奶的法定繼承人,她們完全有理由可以去爭奶奶的三分之一房產繼承份額,雖然這三分之一的份額如果奶奶去世再次發生繼承時,您的姑姑們並不一定能完全得到,但事實就會卡在這裡,姑姑不同意,問題就比較難解決,需要透過司法途徑解決了。
我再舉一個具體的模擬資料,可供您參考。
假設這套房產現在價值600萬元,奶奶過戶房產給您父親時,您的父母已經結婚,那這套房子可以認為是屬於您父母雙方共同所有的。您父親、母親各300萬。
1)父親去世後,如果爺爺之前已經去世,那奶奶、您母親、您自己可以均分繼承份額100萬。這套600萬房產目前分配情況是,母親:400萬;奶奶:100萬;您:100萬。
2)奶奶的這份100萬,目前因為奶奶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沒有辦法進行處決,假設您還有3個姑姑(算您爸爸在內,共4個子女),在爺爺已經先去世情況下,奶奶這100萬將由您的姑姑們和您自己總共4個人再次繼承(您作為父親的唯一子女,實際是“代位繼承”爸爸的份額),每人25萬。
3)這套600萬的房產,最後的分配結果是,母親:400萬;3個姑姑總共:75萬;您自己:125萬。
也就是說,如果姑姑們態度強硬,不願意放棄自己的份額的話,原則上她們是可以有這套房產總價值的1/8的,剩餘的8/7可以都屬於您自己(母親放棄自己份額),這個問題如果確實要打官司的話,大機率也是這個結果,可以把這個計算方式跟姑姑們再溝通一下,給出具體的資料,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看她們是否願意放棄這1/8的份額。
您奶奶已經97歲,意識如果已經不太清楚的話,是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民法總則》第二十二條,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您奶奶是您爸爸的法定繼承人,她的房產繼承份額也是合理有效的,只是奶奶現在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了,沒有辦法履行個人放棄繼承這個意願,所以屬於奶奶這份房產繼承份額(例如三分之一)就是“懸而未決”的事情,那您的姑姑們,作為奶奶的法定繼承人,她們完全有理由可以去爭奶奶的三分之一房產繼承份額,雖然這三分之一的份額如果奶奶去世再次發生繼承時,您的姑姑們並不一定能完全得到,但事實就會卡在這裡,姑姑不同意,問題就比較難解決,需要透過司法途徑解決了。
我再舉一個具體的模擬資料,可供您參考。
假設這套房產現在價值600萬元,奶奶過戶房產給您父親時,您的父母已經結婚,那這套房子可以認為是屬於您父母雙方共同所有的。您父親、母親各300萬。
1)父親去世後,如果爺爺之前已經去世,那奶奶、您母親、您自己可以均分繼承份額100萬。這套600萬房產目前分配情況是,母親:400萬;奶奶:100萬;您:100萬。
2)奶奶的這份100萬,目前因為奶奶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沒有辦法進行處決,假設您還有3個姑姑(算您爸爸在內,共4個子女),在爺爺已經先去世情況下,奶奶這100萬將由您的姑姑們和您自己總共4個人再次繼承(您作為父親的唯一子女,實際是“代位繼承”爸爸的份額),每人25萬。
3)這套600萬的房產,最後的分配結果是,母親:400萬;3個姑姑總共:75萬;您自己:125萬。
也就是說,如果姑姑們態度強硬,不願意放棄自己的份額的話,原則上她們是可以有這套房產總價值的1/8的,剩餘的8/7可以都屬於您自己(母親放棄自己份額),這個問題如果確實要打官司的話,大機率也是這個結果,可以把這個計算方式跟姑姑們再溝通一下,給出具體的資料,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看她們是否願意放棄這1/8的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