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情感王子B

    不合適,根據提問猜測題主應該是女性。

    剛剛戀愛就同居,男方反正無所謂,而吃虧的是女方。男女戀人間,偶爾有幾次性生活,這還算正常。

    但是一旦同居,會給男方造成一種錯覺,男方會認為女方太隨便。這樣假如你倆婚後質量容易受影響,再說男女交往,不光是男人和女人的事,雙方還有親友.同事鄰居。同時還要顧及他人的感受。

    俗話說:人言可畏。

    你倆未婚同居,別人是知道的,別人會認為女人是個水性揚花之人。否則也不至於如此

    假如是理智之人,就算男友如何央求,女方也要斷然拒絕。

    再說你也不敢確保你倆一定會白頭偕老,萬一你倆分手,女方的名譽會受損。

    現如今離婚率一年比一年高,這是女性地位上升的表現。通常來講70%的夫妻離婚,是由女性提出來的。因為現在女性較獨立,女性不再依賴男性。她們離開男人,一樣可以有滋有味的生活。而男人則離不開女人,正所謂沒有女人不成家……

    女人就要自尊.自愛.自強,否則她的一生將會生活在痛苦中。

  • 2 # 宿南培清

    我反對剛談戀愛就同居的做法,不僅褻瀆了聖潔的愛情,也降低了自己的人品。

    1. 不能玷汙崇高而純潔的愛情。

    愛情是靈魂深處爆發出來的心靈火花,純淨得像一杯山泉,不帶一點低俗和汙穢。古往今來,那些文學家、作家、詩人、戲劇家……以及各行各業的文人墨客們,無不把愛情作為歌頌的主題,視為人生最崇高最純潔最神祕的奇葩。俄國大詩人普希金短暫的人生卻追求過眾多女人,最後因保護聖潔的愛情獻出年輕的生命。英國大戲劇家莎士比亞編寫的身為皇族出身的白人美女苔絲德蒙娜因忠貞不渝的愛情無怨無悔嫁給了黑人領袖奧賽羅。那些忠於愛情可歌可泣的事例不勝列舉,他們都把高尚的人格、完美的素質、純潔的心靈作為愛的主旋律。而今有些年輕人,剛談戀愛就同居,不顧廉恥,混淆了人與動物的區別,是可忍孰不可忍。

    2. 剛談戀愛就同居沒有好結局。

    本地有個挺標緻的小姑娘,十九歲出外打工,第二年就戀愛同居了,年底生下一個男孩。孩子沒滿週歲,二人因性格不合,成天吵鬧打架,沒辦法只得辦理離婚。沒多久,女孩經人介紹開始了第二段戀情,仍然雨行舊路,剛認識幾天就同居了,不到一年又懷孕生子,沒想到她的所謂丈夫竟賭博成性,債臺高築,還對她進行家暴,萬不得已只好分手。這女孩不接受教訓,隔了幾年開始第三次戀愛,照例剛談戀愛就同居,第二年又生個寶寶,沒想到生了孩子男人變心了,跟當地一個寡婦如膠似漆,後來竟帶著寡婦遠走高飛再也沒有回來。她守了兩年,不見男人的信影,只好離開那個家。像她這樣剛談戀愛就同居沒有好結局的事例屢見不鮮,必須引起大家的重視。

    3. 剛談戀愛就同居有太多弊端。

    凡是剛談戀愛就同居的人都是沒有理性的人,他們拿愛情和婚姻當兒戲,拿自己的人生當兒戲。豈不知這樣做有很多弊端。尤其是女孩子,剛談戀愛就同居首先就降低了自己的人品,難免人家指指點點,說你素質太差,作風不好,名聲損失很大。第二點,對雙方家庭影響很大。雙方父母都期望你們成家立業,傳宗接代,好好過日子,可是盼來的卻是吵打和離婚。第三點,對子女不負責任。大人經常吵嘴打罵,接著就離婚了,對幼小的孩子有不可估量的影響。再說,孩子成了單親家庭,與以後的成長極為不利。此外還有不少弊端,比如男女雙方再成家立業難度增大,資金積累困難,等等。

    總之,剛談戀愛就同居的做法是錯誤的,青年男女要給自己敲響警鐘。

    本人觀點,僅供參考。

  • 3 # 多如牛毛

    只要是情侶,而且只要在熱戀期的情侶,就會在一起居住,因為只有在一起的時候,他們才能更好的瞭解對方,才能為自己的未來做打算。

    對於熱戀中的男女朋友來說,同居是最好的感情融合劑,大多數人戀愛的時候,都是隻表現自己非常好的一面,而住在一起的兩個人,很多生活習慣沒有辦法改變,婚前同居可以讓彼此更加的瞭解自己,更理性對待內心的渴求,讓彼此清楚是因為性同居還是因為愛同居的。

    婚前同居可以讓對方想明白為什麼在一起,能在一起多久,而且也可以提前進入婚後生活,讓彼此更加了解對方的生活習慣,不至於在婚後很艱難的去適應,如果等婚後再去適應,那麼將會很漫長,所以,婚前提前適應是非常好的選擇。

    如果兩個人在沒有領證之前,先同居一段時間就不會出現離婚的現象,如果在同居的時候感覺不合適,也是對婚姻的負責。因為婚後吵吵鬧鬧,有婚姻的束縛也不會輕易分開,但是在婚前同居只要一吵架,誰也不願意低頭,到最後就會真正的分開。所以,談戀愛的時候就可以同居了。

    個人觀點哈。同不同居要看具體情況。才能判斷,愛情是沒有邏輯的

  • 4 # 春風化雨6

    剛談戀愛就同居,對自己對他人都是極不負責任的表現。因為雙方彼此都不是很瞭解,倆個陌生人冒然硬生生住在一起,萬一合不來又要分開。只有作風輕浮者才喜歡這麼做。這樣做的次數多了,在旁觀者眼裡兩人都成了渣男渣女。兩個人分手時男方可以拍拍屁股走人,而女方就有未婚先孕的風險,後果是非常嚴重的。一些未婚女懷孕之後又被男友甩了,只好自己承受著生孩子的痛苦。孩子也有可能遭到被遺棄的命運。

  • 5 # 田陽露

    我覺得這是不合適的第一、   剛談戀愛、互相都還不瞭解、對方的性格、背景怎麼樣都不知道、怎麼能那麼草率第二、   我覺得作為女生還是要學會自愛一點、不能那麼的隨便第三、   如果真的要在一起以後想要步入婚慶的、還是先要讓父母認可比較好。畢竟父母都是過來人都比較有經驗。相信不會錯的。總之、我覺得做任何事情都要好好的考慮一下、是不是可以。 

  • 6 # 南充譚經理

    要看你站在什麼角度和什麼想法去考慮這個問題,

    如果站在對自己和對方兩人負責的態度來說應該不合適,畢竟剛開始接觸性格上還有很多不瞭解的地方。

  • 7 # zheng186

    合適。任何事都要經歷才能專業。婚姻也是,婚姻其實是一件需要專業經驗的。同居後才能真正瞭解對方,才能真正暴露很多隱藏的問題 。也才知道對方是不是真正的天命物件。

  • 8 # 梅花之餘韻

    我是女生,我不願意。

    戀愛可能因為一次回眸而萌芽,看對眼了就在一起了。但最初看到的,只是表象,這個人性格,人品都還有待於進一步觀察。女生自尊自愛是對自己負責,如果這個男人人品不佳,只是玩玩而已,你何必搭上你自己去陪他玩,而於他,毫無損失。

    另一方面,男人都喜歡挑戰性的事物,記得前男友說,“我們在一起半年後我愛上了你”,當時不懂,現在懂了。或許是因為他沒有得到,或許是他看到了我身上其他的閃光點,但有一點,他去了解你需要你保持持續的魅力和新鮮感,這應該就是他們所謂的征服欲吧。

    不管怎麼說,我是女生,我不願意,因為受傷害的大多時候是女生。同時,也希望男生明白,你如果愛她就不要傷害她。

  • 9 # 大俠曉峰

    談戀愛同居男的易不珍惜對方,女的易起懷疑心。在當今社會對大多數人很利易離婚分手,相當一部分男人有處女情結會因覺得對方不乾淨而厭惡噁心。

  • 10 # 如今不受嗟來食

    不合適。

    同居是戀愛雙方在經過一段深入瞭解之後,認為可以步入婚姻殿堂。而提前進行的彼此適應和磨合的階段。

    剛開始戀愛的男女並不適合同居,因為彼此瞭解還不夠深入。應該再多接觸瞭解之後,再做是否同居的決定。

    出於對這份感情的愛護,以及彼此的互相尊重,剛開始戀愛就同居都是不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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