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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柳月白

    要斷就斷的利利索索。既然人都不要了,東西更不要了,要是值錢的禮物,整理好快遞給他。就是自己生活也能活的很好。不用睹物思人了吧?

  • 2 # 小郭趣生活

    我有在用,送的是褲子,還一直在穿。既然分手了就該放下,而不是去糾結過去的種種原因,最起碼當時都是相愛的,戀愛時相互贈送禮物應該很正常吧。這就是青春的一種回憶吧!當然有潔癖的人應該不會用,或者有仇恨對方的都不會用的!命中有時終須有,命中無時莫強求……

  • 3 # 咪咪哥

    分手後,我覺得是別做這種傻事。分手就分手了,不管是因為什麼,兩個人不再是戀人,已經成了事實。如果你嫌對方送你的東西太礙眼,直接丟掉就好,何必多此一舉還給他呢?有些都是用過的東西,你全部打包寄給他,換做是你,你收到這樣一個包裹,你是什麼感受?只是為了解氣?只是為了和他一刀了斷?你覺得能達到效果嗎?肯定達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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