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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廣西小銘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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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喵小琪2260
啥也不是,就是欠揍。也就是現在中國是個法治社會,要不然,就給她提個醒,路上小心點!我覺得針對這種人(沒良心的冷血動物),國家也應該建立一個類似“誠信檔案”的體系,她要是在國外遇到不法侵害,中國大使館不要管、保險公司不理陪、在國內叫人打了或者生病醫院有權不給她救治、警察也不受理、遇到自然災害解放軍救誰也別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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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廣告文案策劃師海東
個人認為劉鑫在清明節當天對江歌媽媽的舉動明顯不妥!理由有三:作為劉鑫的閨蜜,江歌斯人已逝,本該在清明節當天虔誠追懷,敬獻心花一瓣表達祭奠;江歌冤屈九泉之下,劉鑫當盡為人侄女之孝道,透過各種途徑來寬慰江歌媽媽中年喪女的切膚之痛,緩解江歌媽媽揮之不去的無盡悲傷而不應該出言不遜,這無異於在江歌媽媽心靈傷口上撒鹽,稍有良知之人,怎會做出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韙之舉動;再有,劉鑫作為知識分子,作為一位女性,為人女,將來還要為人妻、為人母,從人倫、從道義、從良心層面都不應該做出這樣魯莽、無知、令人嗤之以鼻的舉動!在此,勸告劉鑫:人生來路很長,時間會證明一切,懇切希望劉鑫反省改正,踏實做人!與此同時,也勸慰江歌媽媽:逝者已矣,人死不能復生!希望在保重身體的前提下,從失子之痛的陰霾中儘快走出來,時間是消弭一切苦痛的良方,畢竟,生活還要繼續,阿彌陀佛、扎西德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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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963369369
是閨蜜還是冤家,遵重死者、遵敬老人是做人最最繼本的條款,否則就算不得人,做人做到最起碼的道德倫理都沒有還做什麼人,就去做畜牲吧,人實在是太多了換個活法也許可認活得再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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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梔子花芬芳1
做事先做人,人在做,天在看,最起碼做人的良知都沒有,不配做人,不管過去種種都已經過去,你還這麼做,去傷害一位失去支柱的老人嗎?你還是知識分子簡直不如三歲小孩,哎!做人留一份良知和善良的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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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曾經遇見永遠
為了收留跟男友分手而沒地方住的好友,卻沒想到引來了血腥之災。被好友的前男友砍了多處流血過多而亡。只能說,一個青春正好的女孩子就這樣被結束了生命,多麼的可惜。可想而知,她的母親有多麼的痛,可能這下輩子都要活在失去孩子的痛苦中。作為江歌好友的劉鑫,江歌為了幫她,卻丟失了自己的生命,於情於理,她都要感謝江歌救了她,照顧好江歌的母親,而不是在清明節這天對江歌的母親發出辱罵,說出血餛燉好吃?這樣的話。可想而知,這人到了沒心沒肺的地步了,不管中間過程如何,結果就是江歌用生命救了你自己的命。就算你不幫她照顧她的母親,也不要掀起做為一個母親的傷痛。
只願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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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樹屋之家
隊裡的立場不一樣,失去孩子的母親,被人肉的醫紡,不好過多評判,只希望逝者安息,兇手得到應有的懲罰,此事再發酵也換不回那個遠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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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大大的不對,做人應知道懂得做人的起碼根本。尊重別人就等於尊重自己,何況是我們的長輩,更應該值得我們去尊重。中華二千年傳統美德,也是每一個公民的美德。劉鑫應該痛改前非,向江歌媽媽賠禮道歉!我們應該做尊法懂禮貌通情理的一個美德傳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