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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江東流59

    不想對此問題表達。首先要將物業.業主.位子擺好。 物業是業主請來管事的.(管家)。 現如今全國出現的是倒掛.物業變主人.業主變呆子。出高價請人來教訓自己。 業主給他財富.不謝。政府又幹涉。什麼物價局定的價。不要這樣的物業.業主自請.自訂價。業物會自辦公。一切都會比現物業好。(自治)

  • 2 # 壞人來了xx

    反對物業的,可以分兩方面,第一,業主本身問題比較多,花小錢還想享受皇帝般的待遇,第二,被物業傷過的人,這類人實在是沒辦法了,比如(因建築問題想動用大修基金維修,物業不予理睬,亂收費還沒地方申訴,等等問題,)其實對於物業公司,國家要是有一個正直,直接管理的單位監督,絕大多數人還是會希望有物業的,核心問題就是,物業屬於“三不管”,也屬於“誰都可以換”,這種亂象是直接導致物業大於天,我曾經聽到物業公司人員對業主說過這樣一句話:(你以為你是縣委書記嗎?有什麼事你讓縣委書記和我說)。

  • 3 # 觀潮戲風

    按照中國的社會性質最初實行物業管理就是錯誤的決策;人民的國家由人民來管理,這是社會主義國家的基本性質,如果從根本上違背了其基本性質,那其質就是行為上宣佈自己實行的不是社會主義,若繼續深入實施與其相背的決策,其根本就是對社會主義性質的推翻。現在來分析所謂的“物業管理”:所謂“業主”即社會納稅人,國家是唯一的社會管理機構,政府僅為國家的行為代表。國家實施對社會納稅人的服務與管理,這是國家的基本責任,即歷史上所倡導的“為人民服務”。而現行的物業管理定性為“經營”性、“強制”管理,其基礎建立在“經營、利潤、索取”的根基上,故此其行為上的“野蠻”舉措都是在維護其基本的“根基”。站在物業的角度,這是正常的、正義的、必要的,一切矛盾所產生的結局都是被管理方的責任。恰此同時;從政治的角度分析問題;物業管理衝擊了國家的基本責任原則、沖淡了代表國家的政府職能、傷害了社會“為人民服務”的根基。這才是問題的根本所在,所以說“物業管理”不是社會主義國家應有的企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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