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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未雨綢繆180973058

    這是一個村村都存在的問題。祖孫三代生活在一個院子裡,(一份宅基地)。孫子未成年時,和父母或祖父住在一個房子內,不但不顯得擁擠,且還喜樂融融。然而一但長大要分房住,尤其結婚需要一座單獨的房子,這問題就一下暴露出來了。

    如今農村宅基地劃分,一般在200平方米右右。建房習俗,一般是主房三間,一邊是配房三間,另一邊是廚房,正面是大門。孫子未成年時,祖父母住主房,兒子住配房。一旦孫子長大,這種建房習俗就顯得房子不夠用了,必須另建房子。現在說孫子要結婚了,一個200平方的宅基地無論如何都建不起三座象主房一樣的房子。這是需要再申請一份宅基地了。(如果去城市買房了,今天不討論)。

    如今有政策,兩個兒子可再申請一份宅基地。而一子者不可申請。象這樣爺爺一個兒子,父親又是一個兒子,祖孫三代單傳如何解釋呢?曾有人說,只要不是兩個兒子就不可再申請。

    我認為,象這樣祖孫三代,且孫子也已成年,可以套用父親有兩個兒子的案例,將孫子、兒子看做是弟兄二人不就行了嗎?!

    象提主反映的這種情況可以再申請一份宅基地,而村裡應批准這樣的申請。

  • 2 # 吳陳發女

    我家也是三代人住個小院子的,公公婆婆沒房子還帶著兩個外孫女住我家,是土坯房的那種,我兒子今年也是會結婚的,現在還是生活要繼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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