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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理性科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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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方秉潮
謝網友邀答:
問題是人體能夠接受的正常水溫是多少?而不是問人體接受水溫的極限。
大家都知道;水在零度以下會結冰,冰是固態的堅硬的結晶體,已不是液態的水了,而水100度以上就沸騰燒開了,成為高溫沸水了。那麼以上這二種水就是算作不正常水溫的水了。
人身體的正常體溫C。37度,超過或低於這標準體溫就不正常了。所以人體在平時用水,喝水,和洗澡等時,能接受的正常水溫也因人而異,但大體可分為三種;
1:用手在水中工作或洗東西,或泡腳,站水中等,(短時間內)可接受正常在1度至40一70度之間的水溫。
2:在泡澡洗桑那時,可接受60一80度水溫的蒸汽水。
3:在喝水時,可接受1一10度的冰水,也可接受60一95度的燙水和開水。
人體主要組成成份是水和蛋白質,使蛋白質變性的溫度就是人體能夠承受的溫度,超出這個溫度就會發生燙傷現象,人體外表面板承受的溫度最低,50℃以上就感覺燙,當然,因人因年齡的不同而有差異的。人體內表面,承受溫度比體表高出10℃以上。其中,食道可以高達60一70℃,這與食道蠕動快,且經常接觸高溫有關。再次,是人的口腔,承受的溫度可達60℃左右,注意,上述的溫度值不是標準值,也與個人體能有關,作為參考,燙傷了本人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