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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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雲南王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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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山流水一知音
既然協議離婚就會有書面協議的,聊天記錄就沒有用了,應以雙方簽字確認的書面協議為準。
協議離婚不成只能訴訟,訴訟的過程需要證據。
聊天記錄也是一種證據,但不能單獨作為有效的定案依據,應該與其他證據相互結合、相互印證,需要其他證據來佐證,形成一種足以定案的證據鏈,聊天記錄只是所有證據的一個環節而已。
當然無論如何,聊天記錄最起碼能給法官瞭解案情事實提供了很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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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西安屈律師
如果是我判斷出來的那幾個資訊的話。很簡單,離婚協議簽字,協議並不生效。這種協議很特殊,它必須在你們雙方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之後才生效。所以你們雙方都有反悔的權利。但是這個反饋僅僅針對的是在辦理離婚手續之前。
而聊天記錄呢,在離婚協議中是不能作為什麼實質性的證據的。
離婚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就是經過民政局稽核正式辦理離婚手續。沒有經過民政局稽核辦理離婚手續,即使雙方簽字按印也沒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