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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伍佰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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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崔聊房
首先先更正一個概念,產權70年指的是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而不是房子。
你房子下邊的這塊土地是有年限的,是開發商從國家的手裡買過來的,在上邊建造了你所住的這套房子。而這塊兒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也就是所謂的70年產權。
房子作為土地上的附屬物,是沒有年限的限制的,它的產權是永久的。
通常說的70年後到期怎麼辦?指的也是土地的年限到期了怎麼辦,目前得到的訊息是土地到期之後自動續期,至於是否收錢,收多少錢,以什麼為標準,現在還沒有定論。
至於你的房子壽命還沒到70年就壞了怎麼辦?
至於是50年,還是60年,抑或是更長時間,那還得看你房子的實際情況。你放心吧,到時肯定有專業人員來測量的,該加固加固,該修的修,實在3修不了了,那就該拆的拆,事關生命安全,不在讓你住在有生命危險的房子裡的,沒有這個道理。
至於我們現在買房子,2000年後的房子都可以,到現在也就是20年不到的時間,而且一般都是鋼筋混凝土的,只要不偷工減料,結實的很。2000年以前的很多房子都是那種五六層的,基本都是磚結構的,無論從使用壽命還是居住舒適度來看都不及後來的房子,大家選房的時候可以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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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何慶彬2
關於樓房質量問題新聞也曾報道過,評上質優工程的外牆水泥用手都能掰碎,現在誰下保證都不可信,中國的東西除了出口的能保證質量外,只要是銷量給華人的東西都得打個問號,時間是檢驗質量的唯一標準,我們這兒就現擺著十年不到高架橋水泥就脫落,高層住宅一旦出問題光維修費誰出就是個大麻煩,何況還可能有其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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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國馬甲
我認為可能性是:
不要指望開發商拆遷你的房子了。我們國家規定住宅最高33層。這就說明你的高層一點拆遷價值都沒有,開發商不可能拆33層再建33層。一點利潤沒有的事情開發商是不會去做的。只能看業主自己,50年後就是危房了,業主自己也不會去住危房,最後很可能等待土地出讓70年到期後國家拆除。地段回收。業主不會再去續約土地出讓金。因為是危房,交很大一筆費用續地也沒辦法住,得不償失。業主自己拆除的話又沒辦法再建。只能等國家來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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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常凇
土地70年使用權是從地產商與政府的合同簽訂日期開始計算的,圈地立項審批蓋房直至交房這段時間都在70年內的,可不是你買房交房的日期,更不是你房產證上的日期!至於70年到期後法律上只有自動續期的說法,具體要如何續期就要看房屋所在地的具體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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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層在中國建築規範屬於高層建築範疇,對於建築結構形式和工藝都有很具體的規範要求和標準化施工工藝要求。姑且不管水泥60年壽命是否為偽命題,只要經過評估認定建築屬於危房範疇,業主單位和政府主管部門將會把該物業納入限期拆除並安置搬遷,騰退的土地將納入土地整理收儲招拍作為財政安置拆遷墊資補償。業主將具體情況具體獲得補償貨幣或異地安置用房或補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