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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方已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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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到清泉
大男人不抽菸不喝酒不去KTV怎麼就無趣了?不抽菸那是對身體健康負責,不喝酒那是擔心家人對他喝酒的安全考慮,也是對身體健康負責,不去KTV那是有去KTV的時間多陪家人,這是三好男人的標誌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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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千與千尋的尋找與安放
毀三觀啊!啥時候抽菸喝酒KTV成了男人有趣的標配了?
讀書運動做家務的男人無趣嗎?
權且用上面兩個標準,
粗暴劃分下男人有趣無趣。
試問,如果你是女人,你是選有趣的男人還是要無趣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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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布衣如是說
興趣愛好而已,自己舒服就行,哪有高低貴賤之分?
我也不抽菸不喝酒不燙頭,不去KTV吃18塊錢一個的果盤兒,也沒有於家大雞窩,更沒有天打雷劈寵物樂園
難道比于謙老師更高雅更高尚了麼(抖機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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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心息相戀
有沒有趣,這是個人主觀意願。
你覺得KTV有趣,可我覺得爬山有趣、KTV太悶;
你覺得喝酒有趣,我覺得喝茶喝咖啡有趣;
你覺得抽菸有趣,我覺得抽菸太嗆人、還是玩網路遊戲和吃零食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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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271191180
丈夫在剛識時就不抽菸,能喝酒,現在酒也不喝了,大約十年前過年回我媽家喝醉了,我和兒子從車上把他扶下來,他一個趔趄差一點把我和孩子拉倒,當時我還發著燒,兒子11歲,娘倆把他扶到臥室已經很不容易了,(我們住一樓)他一會兒吐,一會兒喝水,折騰了好幾個小時,把我累得飯都沒吃
第二天他酒醒了,我和他說結婚十多年情一次還完了,他一般不喝醉,知道事大了,(我們倆都是丈夫在照顧我,我身體弱),從那次後就慢慢的把酒戒了。
不去kTV,是因為五音不全,怕嚇著人家,我已經練出膽來了!也不打牌
我們家是我開車,丈夫不會開,我們倆是天天在一起,也吵架,但都不記仇。閒的時候兩人一起做家務感覺挺好的,我們就是一普通百姓,沒有高境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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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二月半的生活
我看別人的評論都是從網上覆制的,其實只有把這些東西都經歷過了,你回頭發現這些真的沒意思,而且如果你結婚會去找陪酒女,當時可能很激情,過後滿心的罪惡感,覺得對不起家裡人,我現在已經戒了你所說的這些,你會發現還有很多好玩的事,比如旅遊,健身,真的很好,身體也比前好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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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橙紅年代6888
人世間,有意思的事情多了去了。好醫生覺得治病是樂趣,
好工匠覺得優良工件是樂趣。
好教師覺得教出博士是光榮。
好司機覺得安全駕駛是本份。
好警察覺得為人民服務是職責。
好廚師覺得做菜是享受。
………
仔細看看吧!抽菸喝酒K歌這些事,只適合悠閒的人,沒有理想的人沒有拼博精神的人,他們不能理解別人的樂趣,每天吃喝玩睡,除了浪費社會資源,基本上一無是處,當然也可以創造點稅收。但對於社會本身是沒有益處的。
所有人為本職工作的付出,一開始並非樂趣,幹著幹著就有了經驗就有了奇思妙想,就成為了箇中高手乃至大師,這個時候,他們的樂趣就在於如何提高自己,無暇顧及不知所謂的消遣,順便產生了大量的社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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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光明使者68707193
這樣的人,適合做領導,現實生活中也真的有這樣的領導。對於領導來說,這是一個基本素質。不抽菸,不喝酒,不去ktv,就是因為忙,沒有時間消遣,也使得別人不能窺探領導的內心,所以真的有這樣的人,但對於一般人來說,沒有必要這樣,各人有各人的生活方式,各人有各人的生活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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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池魚戀淵
哈哈哈哈,巧了,鄙人就是不喝酒不抽菸不去KTV!
鄙人喜歡做手工,喜歡攝影,喜歡健步等鍛鍊活動,每天過的很充實!
人生百態,開心就好!
喝酒、喝茶、喝白開水,喝出愜意就好。
回覆列表
首先我們來破一下這個題,我認為你的這個問題的題眼是“趣”而不是“去”。
你反過來想一想,你去那裡覺得有趣?你做什麼會感覺有趣?那麼這個問題便迎刃而解了。
抽菸者(我就是)覺得,無論獨處思索,還是與人交談,一支菸在手,間或吞吐一下,讓煙霧以各種姿態繚繞在頭部周圍,足以引發一場腦力震盪,思路也會變得活躍而明晰。反之,則神情陷於萎靡,思想呆滯,強打起精神虛與委蛇,便匆匆告退,出外急忙摸出一支點上,“籲………”我又回到這個世界了。多有趣?
更有甚者(我就是),一旦得了感冒類的小病,假如還能抽菸,哪怕咳嗽劇烈,依然精神百倍。但凡吸不進去煙時,哪怕只是個小小的感冒,也一定給人感覺病入膏肓,行將就木啊!
當然,我不是在鼓勵你們抽菸,我是在告訴你們抽菸的煩惱,請正面理解我的文字。
不抽菸的呢?聞到煙味就覺得呼吸不暢,特別是在一個相對封閉的空間,有些黏血質的朋友脾氣比較爆,很可能當場翻臉。更何況大家都知道二手菸吸不得,對健康有很大的損害。所以,吸菸即使對有些人感覺有趣,但還要顧全大局,別在公共場合抽菸妨害別人,不能把自己有趣建立在別人的無趣之上。
喝酒也一樣,喜歡的朋友吆五喝六,大三小五要擺上一桌開始喝,中國五十六個民族,五十五個喝完載歌載舞,只有我大漢天聲,喝著喝著就要開始對瓶吹,對瓶吹完就對人吹,吹到後來人都跑沒了,自己再假想出一個人出來對著它吹。我真的見過喝多了在街邊行道樹旁坐著跟對面垃圾桶邊上的狗掏心掏肺的醉鬼。
這樣的話,他感到有趣與否我不知道,但我們感到很有趣,只要他們不發酒瘋,還是蠻有趣的。
至於KTV的趣,啊哈!這個其實我發起狠來能寫一部小說,但因篇幅有限,我只能總結這麼一句話“非大有不可大無”。
KTV在八十年代剛剛興起的時候叫做卡拉OK,我是第一批消費者。那個年代唱歌比現在的格式有趣,一大堂子人,坐在那兒聽你花錢唱的歌,大多數都是五音不全強女幹耳朵的,大家基本都是敢怒不敢言,因為自己也是這個德行。及至有一個人上去還是動聽地唱響(我就是),你能想象一大堂子人都用欣賞,哦,不止是欣賞,還有感恩的眼神看著你的那種自豪麼?這時候你就像是個救世主啊!於是你可以看到那邊火車廂的一對男女開始嘁嘁喳喳,手勾著脖子開始做小動作,那邊幾個男女也從夢遊中醒來開始推杯換盞,氣氛一下子活躍了,大家很希望你就這麼唱下去,唱到地老天荒他們都願意的那種,因為剛才那個五音不全的傢伙已經快把大夥兒折磨瘋了。
鑑於此,卡拉OK改成了包間式的KTV。然後就有了很多新的玩法,隨著新的玩法,趣味性沒有原來弄了,銅臭味兒卻漫散開去,故而現在老夫已經不屑於去那地方了,當然量販式的也不去,主要是看著那幫行走的荷爾蒙,老夫摸了摸兩側的腎,唉!只能唱”日落西山紅霞飛,戰士打靶把家回”吧。
由此我們知道,有趣和無趣有社會意義的解讀,也有個人意義的偏好。只要不影響他人,無論抽還是不抽,喝還是不喝,唱還是不唱,都是有趣的。當然,但相對另一撥人,則一定是無趣的,看你站在那一撥的立場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