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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是表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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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魏萊顏嫣
拿著好男人的名和利,行渣男做的事,該受到被他形象矇騙的觀眾拋棄。
之前聽過一句話,很是贊同,說丈夫出軌,聰明女人是找自己老公麻煩,只有笨女人,去找小三麻煩。當然,我的意思不是小三就不可惡,小三當然可惡,破壞別人的婚姻,應該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我認同這句話是因為不解決好老公,你會有解決不完的小三,解決好了老公,小三自然也就解決了。
凡是人,都討厭被矇騙。之前我總路過一個辦公室,透過玻璃瞧見裡面有一朵開得很鮮豔的花,有一天,我進到了那個辦公室,我原本很竊喜可以近距離觀賞它了,卻發現它竟然是一朵假花,那一瞬間我心裡的落差很大很大,我的喜歡是真的,可是它的燦爛是假的,生機勃勃是假的,連最基本的生命都是假的。
如果吳秀波不是靠紳士、好男人形象受觀眾喜愛,那可能觀眾還會仁慈一些,因為少了被欺騙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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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餘生無Y
就發現一涉及到娛樂圈的事情,就被無限放大。
同樣一件事情出了這個圈子,就是很正常的“第三者”插足,當然插沒插足畢竟不是當事人,不好定論。
所以,現在變成了一件勒索案,還跟插足有關係嗎?各自找各自的證據而已,都在拼命的維護各自的權益。
有時候人們的主觀印象就偏向“弱者”了,但有心之人往往就抓住了這一點,利用這一點。但法律講究證據,沒有足夠的證據就變成了誹謗,誣陷。
很多時候你看到的,聽到的並不一定就是真實的,畢竟不是當事人也只能根據描述來自我判斷,所以還是法律會給,當事人,會給大家一個解釋,這個答案還是相對公正的。
作為一個不追星的人還有一件事很是想不明白,如果你不相信自己喜歡的“偶像”為什麼要稱Ta為“偶像”呢?那你在追Ta什麼?長相面貌?作品?還是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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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還是我O2O
就吳先生的事例我個人的看法是這樣的結果是必然的,小三的遭遇雖然有點紅顏多薄命,讓人值得同情和忟憫,但從各自的道德底線和無奈人生,小三是弱者,但法律是無情的,也是公證的,所以美好生活永遠是建立在一片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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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愛心覺羅彌
吳有家庭這個女的不知道嗎?如果知道還願意跟他,那是她活該,不管他和你承諾了什麼,有家庭和孩子還和你在一起,就說明問題了,關鍵是你願意啊,如果他答應你具體數額了,你應該有證據,如果沒有證據,還在索要錢財,那就是勒索
1月18日,陳昱霖的父母在微博發出了一篇公開信,信中的內容大致便是:女兒自曝與吳秀波戀情後,吳秀波願意以經濟方式補償一筆分手費,還要求女兒回國,但是女兒回國剛下飛機便被捕被吳秀波以“曝光隱私勒索錢財”為名報警抓捕了,至今已有2個月,如果罪名成立的話自己的女兒將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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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心裡一把秤,誰的料多誰最深,吳秀波因為他的做法,讓人反感,再加上前段時間風波還沒貨,一下子就被推到最高點了,稍微有點正義感的都會反感,在加強思聰紀委帶了波節奏,他一般都是證實了才會上微博,如果吳秀波真如他們所說女的回來,然後他給她一筆分手費,反響不會那麼大,可能還有人夸人有情有義,好聚好散,說不定又迷倒一片迷妹,又是另一種結果,只能說有錢有關係就是這社會沒有你做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