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可靠的估算為秦國非臨戰狀態時的總兵力,包括20萬內史軍加上各郡縣的17萬多的地方守軍,現役部隊大約37萬餘人。在全國動員的情況下,秦國至少可以擴充到51萬餘甲士。
按照秦國徵兵原則,每戶每次只徵一個兵,輪流徵發各戶的服兵役人員。也就是說,以最低的五千戶來算,一個三鄉縣理論上的最大動員潛力達到了5000人。若按照上述應用題的基準,秦國平均每縣徵兵2200人,五千戶中大約有44%的家庭被徵兵,各鄉的徵兵名額按照戶數多少來分配。
由此可見,秦國平均每縣每年徵兵2200人,由新兵補充退伍老兵的空缺,在結束戰事後把部隊縮編為1200人,即戰時的54.5%左右。儘管這個比例未必是嚴格的軍制法定標準,但《數》是秦官吏的培訓教材,應用題源於日常實務,仍具有較大參考價值。
秦國在秦昭王二十六年總共有184個縣(道)級單位。按照每縣2200人的基準,理論上全國可以徵發甲士月40.5萬人。其中,內史以外的地區大約有143個縣(道),可以組建31.5萬人的現役部隊。
《秦代軍事史》稱秦朝關中地區的駐軍有10萬。但當時已經大一統,秦始皇把絕大部分主力軍部署在南北邊疆,咸陽及內史地區的駐軍可能經過了縮編。而秦昭王時的內史秦軍是衛內伐外的主力部隊,數量肯定超過10萬。
比較可靠的估算為秦國非臨戰狀態時的總兵力,包括20萬內史軍加上各郡縣的17萬多的地方守軍,現役部隊大約37萬餘人。在全國動員的情況下,秦國至少可以擴充到51萬餘甲士。
按照秦國徵兵原則,每戶每次只徵一個兵,輪流徵發各戶的服兵役人員。也就是說,以最低的五千戶來算,一個三鄉縣理論上的最大動員潛力達到了5000人。若按照上述應用題的基準,秦國平均每縣徵兵2200人,五千戶中大約有44%的家庭被徵兵,各鄉的徵兵名額按照戶數多少來分配。
由此可見,秦國平均每縣每年徵兵2200人,由新兵補充退伍老兵的空缺,在結束戰事後把部隊縮編為1200人,即戰時的54.5%左右。儘管這個比例未必是嚴格的軍制法定標準,但《數》是秦官吏的培訓教材,應用題源於日常實務,仍具有較大參考價值。
秦國在秦昭王二十六年總共有184個縣(道)級單位。按照每縣2200人的基準,理論上全國可以徵發甲士月40.5萬人。其中,內史以外的地區大約有143個縣(道),可以組建31.5萬人的現役部隊。
《秦代軍事史》稱秦朝關中地區的駐軍有10萬。但當時已經大一統,秦始皇把絕大部分主力軍部署在南北邊疆,咸陽及內史地區的駐軍可能經過了縮編。而秦昭王時的內史秦軍是衛內伐外的主力部隊,數量肯定超過1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