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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異鄉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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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走在希望的田野上
網紅推銷的東西說實話我從沒購買過,因為不相信,我購買東西首先看質量,網紅代言和推銷產品只是掙代言費而矣,產品的質量他會管嗎?本身商品很低廉,有些還是三無產品呢,經過網紅的推銷而把價錢加上去,包裝成高大上的商品,羊毛出在羊身上,相當於把廣告代言費加在購買者身上,反正我是不會購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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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博聞13
往往許多假冒偽劣產品都是網紅或者明星炒紅的!他們為了個人利益不擇手段傷害廣大消費者,人臉是紅了可是心卻黑了!沒有一點職業道德可言!所以奉勸大家莫輕易相信星或網紅者推薦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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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Beergaizi
關於這個問題我覺得是個人愛好吧。網購是必不可少的生活行為的了。對物要善於辨,合適不合適自己的口袋,是否真的實用,好用。我沒有買過網紅推薦的東西,好像有點偏貴的吧?!都是APP 網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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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我愛澆地
不管在任何場合與時間,推銷產品都要誠信為先,真實地向顧客介紹清楚自己產品的真實情況,讓顧客自行選擇購買與否。這樣才無後顧之憂。不管是什麼人推銷產品都應這樣去做,否則便會出醜,招來人們不信任甚至招來人們不齒。
李佳倚是網紅,也可說是名人,做事為什麼如此草率?引出"翻車"事故!讓人怎麼信你?!讓人怎麼去信任廣告推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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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廈24
網路是個巨大的海洋,
大到取一抔就可讓商家賺的缽滿盆豐的,
相對個體和一系團體的參不參予可以無關,
一次網紅1000萬人,
只要有1000人參予購買就是可觀利益。
同一支股票:
第一天,
給1000萬人發信息說次日會漲,可買進。
給另1000萬人發信息說次日會跌,趕緊出貨。
第二天,
該股漲。
將發漲資訊的1000萬人分成2個500萬
給其中500萬人發漲,
給另500萬人發跌
第三天,
將對的資訊再對分,再區別漲跌發出
………依次操作10次。
結果:會有15000多人奉你為股神(何止是網紅),因為你連對10次,崇拜來了、迷信開始…
問題是:第十一次,你說什麼都是對的,都有人死心踏地的跟…15000人的容積對於個體來說夠量了,於是你諾有陰謀,大可得嘗所願!
大資料時代,這種精準的操作很容易。
算不算是一種另類的人口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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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橋野男孩
網紅帶貨不能全信,畢竟不是所有的東西他們都使用過,他們也是拿了別人的廣告費,替別人打廣告,這種賺錢的方式就是流量變現,我很少在網紅那邊買東西,如果不是營銷做得好,其實跟普通人也都一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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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不買所謂的“網紅”推銷的產品,都是消費粉絲,電商找網紅推銷,還不是要花錢請,這個錢還不是加到商品上,還不是粉絲買單,關鍵哪些商品質量過關嗎?是不是三無產品?反正我不敢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