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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那一條路

    離職,分辭職和辭退。

    員工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叫辭職,

    用人單位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叫辭退。

    統稱離職。

  • 2 # z山海

    辭職,當然可以稱為離職,因為離職是個其中包括辭職的大概念。

    二、辭職,一般情況下,因身體、年齡、能力、調動、另有職務任用等原因,自己主動請求,辭去擔任的職務,離開職位,屬於正常的人事變動。

    另有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屬於因工作瀆職、失職、失誤,不宜繼續擔任職務,自己被動請求,辭去職務;做為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法律處分前的組織處理手段。

    勞動者辭職,一般不會得到用人單位經濟補償。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辭退,則可以獲得用人單位經濟補償。

    三、離職,離開職位,包括一切離開職務的方式,開除、退休、調動、辭職、辭退、停職、免職、死亡等自己自動、被動離開職位。

    離職,是指職工離開原職務和原工作單位的勞動法律制度。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離職休養,離職入校學習進修,停薪留職,這種離職不終止勞動法律關係;

    另一種是職工本人要求辭職被單位批准離職,被單位辭退離職、自動離職等,這種離職終止勞動法律關係。離職職工根據不同情況享受不同的待遇。

    員工離職分為兩種:

    (一)員工主動離職,即員工單方面向用人單位提出離職申請,如辭職,不會得到用人單位經濟補償。

    (二)用人單位因為員工不勝任崗位、試用不合格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方提出終止雙方勞動關係,如辭退,一般可以得到用人單位經濟補償。

    僅供參考。

  • 3 # 黏米黏米

    辭職與離職,

    不深究二者本質區別,單憑字面來說,“我辭職了”說與人聽會讓人感覺可能是因為工作難度太大,我做不來,工作壓力大我承受不住,所以我辭職不幹了。“我離職了”更像是強調工作不合我意,或是工作環境不好,或是工資太低,或是領導傻逼等外界原因導致我離職。比較下,前者顯得是因為自己能力欠缺無法勝任工作而離開,後者就有點兒表示是公司自身問題迫使我離開。“我離職了”說出去腰板多少能直點兒,還略帶幾分灑脫。公司不行“我離職了”這樣說心裡多少會好受點。

    個人愚見,不對之處請多包涵。

  • 4 # 他山之石Txb58

    兩種叫法都一樣

    辭職只是離職中的一種叫法,在勞動合同簽約生效後,根據雙方協商的合同條款內容約定,各自都有解除合同的權利,而在這過程中,作為主動提出方的勞動者,在向簽約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就是以辭職形式出現的。而簽約勞動合同的單位還要去勞動保障部門為解除勞動合同者辦理相關勞動保障轉移手續,勞動保障部門為了統一這個轉移叫法,這樣"離職證明"等文書檔案也應運而生了。也就是說,辭職只是口頭叫法不作官方叫法,離職才是官方叫法。回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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