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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白鹿書生

    靠想象力謀生,還有比這更酷的事情嗎?但問題是你得真有想象力,有自知之明,不是誰都能吃這碗飯的。

    真正有毅力去做這件事情並把它做好的人,值得尊重。且不能否認其間很多人很優秀,做好它,就是份體面的職業。

  • 2 # 軒轅十四Rex

    文字小作坊主。

    肯定有人多少懷揣著文學的夢想,但是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文學,不存在的。

    這不是網際網路的蠻荒時代,一頭扎進來的人基本上看不到錢,能寫成什麼樣,基本就是靠那點情懷,靠有人看到他寫的東西的成就感和滿足感。可是,現在已經是網際網路發展的成熟階段,網文早已經是一個高度商業化的文字形式了。商業化的模式,決定了多數人一頭扎進來寫網文,就是為了寫字換錢。

    所以,基本上來說,網文,就是一種純商業的寫作。這樣的寫作,並不是就一定寫不出來傑作,但是,嚴苛的生存環境,決定了網文的一些天生特性。

    比如連載。我有一個同學,算在他圈子裡挺知名的作家了,知乎大V。圈子外的朋友都以為他在寫網文。但他說,他從不寫網文。至今他仍然用著相對傳統的方式,寫小說,由雜誌社連載,由出版社出實體書,最多是實體書出來的同時,出電子書。他說他寫不了網文。他寫的東西帶有懸疑、偵探元素,注重的是前後呼應,在寫作的過程中,經常要到處埋伏筆,草蛇灰線,一線千里。所以,在他寫作的過程中,如果寫到後面突然有了一個想法,想要改動,往往需要回過頭來改動前面的文字。如果是寫網文,這幾乎無法做到。

    還有就是連載的要求,其實是個挺難的要求,需要長期一貫的堅持。這種堅持,並不是每個人都能適應的,即使適應了,往往也是苦苦掙扎。不是經常有網文作者猝死的報道嗎?再次說明網文是個體力活,作者也無法批次複製、工業化生產,所以,只能做一個“作坊主”。

    比如迎合。網文想要寫出名,重要的是寫出客觀的收入,靠的是讀者群的膨脹。想要讓那麼大數量的讀者都喜歡的東西,只能取最大公約數,而讀者數量越多,這個最大公約數,可能就越low。其實所有的商業模式都面臨這個問題,而文化行業的最大公約數越來越低,往往就意味著題材的同質化、單一化,甚至低俗化。多少人看網文,就為了“爽”,所以很多作者就是寫“爽文”。讀者有著大量的選擇,大量的網文把讀者都寵壞了,稍有不喜,就果斷棄文。所以,往往作者就只能讓自己寫的東西一直爽,一直爽。久而久之,作品越來越長,卻也越來越空洞,模式也越來越單一。這就是個無底洞。

    如此辛苦地寫作,耗神耗命,能寫得出來的能有多少呢?站在龐大的作者基數之上的,的確有那麼若干位“大神”,可以憑網文衣食無憂,財務自由。但是,這一共才有幾個呢?在他們背後,有多少辛辛苦苦,勉強維持的“文字作坊主”呢?

    會一直這樣下去嗎?不知道。這樣寫出的網文有什麼價值嗎?大概也就是讓後世知道我們這個時代,有那麼一大批人,熱衷於這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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