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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曉說箴言

    現在鮮有物業和業主沒有矛盾的。以前沒有物業公司的時候。都是社群負責衛生環境綠化等等服務的。後來交到物業公司咋就鬧的這麼不開心呢。根本原因還是在於利益和監管不當。這物業費。管理費。停車費。衛生費。等等費用。從業主手裡收上來。花到業主身上。本來是合情合理。可是中間被這物業公司裝了腰包。剋扣物業服務人員。物業服務質量就跟不上去。物業服務質量不好。直接影響業主的感受。業主感受不好。就不願意交物業費。

    一部分業主呢。就是不交物業費。中國住房空房率25%。這部分人是不交物業費大軍。還有一大部分人的心理就是。物業就是收垃圾看大門。我為什麼交那麼多錢。另外還有就是不交物業費的。無賴。物業收費也難。即使走司法程式。業主不交物業費也能拖個幾年。

    小區的物業服務應該交給社群統一管理。畢竟社群還是國家機構。有力度。由社群面向社會統一招人。(培訓上崗)。統一收費。減少中間環節。保障服務者和受益者共同的利益。才是物管未來的發展方向。

  • 2 # 我將與你同行

    現在的物管與業主本來是和睦相處的,由於缺乏有效監管和協調機制,雙方難以和平相處。

    根據權利與義務的匹配法則,有權利必有義務,如果權利和義務不對等,或者權利失去約束,必然導致結果混亂和矛盾。現在的物業公司就是處於失控狀態,業主處於失權狀態。

    物業公司屬於服務業主的企業,他的權利和義務應該是業主給予的。現在的問題是,物業公司權利巨大,業主管不了,街道也管不住的狀態。對於小區來說,業主的權利才是最大的,可以結果是業主一點權力也沒有,沒有發言權。街道和居委是物業公司的直接管理者,可是,物業公司是開發商的下屬企業,對於開發商來說,居委會和街道沒有處罰權,這就形成了似是而非的怪現象。

    物業公司其實就是一個企業,由於沒有形成有效的管理和約束,就難以讓人覺得放心,物業公司依託開發商成了小區土皇帝,趕不走又靠不住,矛盾不多就不正常了。所以,條紋清細,處罰得當才能解決後患。

    1,物業公司要與開發商脫離。不能讓物業公司處於開發商背後,脫離處罰和監管的陰影之中。2,業委會組建應該得到大力支援。不能對成立業委會成立製造障礙,應該從政策上規定什麼時間必須建立業主委員會。3,對物業的監督機制應該健全。業委會行使業主權利,如何得到保障。4,對物業公司不能多頭管理,應該建立部門直管和處罰機制。

  • 3 # 大斌92529

    主要是業主裡面有無所事事的,私心特重的人!第一,業委會里的人有幾個是好的?第二,業委會主任是好人嗎?第三,維修基金用完之後,還有業委會嗎?第四,物業公司在,誰不是節約用開支?除非有物業極個別員工或者是極少數無理的業主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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