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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楊明明57

    《侵權責任法》第十章飼養動物損害責任中有相當具體的規定: 第七十八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七十九條 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條 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你所述的情況:你作為狗的飼養人如果你能證明是對方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你就可以免除賠償責任,否則就要承擔賠償責任。而賠償的數額不是漫天要價,而是根據對方實際損失的情況來確定,例如醫藥費、誤工費、交通費等等。

    具體處理程式,你可以找和對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建議對方到法院訴訟,透過司法裁判來確定雙方的責任。

  • 2 # 生活六稜鏡

    狗撞人了,對方受傷,如果是狗造成的損失的確在五六萬左右,該賠,沒啥說的,如果是訛人,那就透過法律來確定金額多少。

  • 3 # 我的外號叫胖胖狗

    我遇到過很多根本不值錢的狗,被車軋死了,結果,狗主人開口就要幾千幾萬的賠償。其實不單單是狗,各種東西只要找的到理由賠錢,就一定要訛一把,我也不知道現在為什麼社會變成了這樣子。下面我來說幾個我見到的。

    軋死一隻雞,賠500。

    撞傷牛,賠3000

    撞倒一顆樹,也是幾百。

    還有路過門前車重,把路軋壞了,賠錢。

    反正現在,只要是你弄到別人可以訛的東西,就是賠錢。

  • 4 # 智奇生活

    這個問題要這麼想,假如自己的狗撞傷了或者咬傷了,自己該怎麼呢,自己肯定要去醫院進行各種檢查然後進行各種治療,嚴重的無法去上班工作,損失一定的收入,這個時候自己怎麼想呢,因為狗是自己養的,花多少錢就花多少了,自己認了。然而,狗撞到了別人受了傷,誤了工還要做各種檢查和治療,做為狗狗的監護人是要承擔監護責任的。至於該賠多少,監護的一方覺得太多了,而被撞傷的一方又覺得少了,這等協商不下來的情況只能訴之法院來定奪,哪些該賠哪些不用賠,賠多少錢。

    喜歡養寵物的各位,在養寵物的時候,一定要了解是否符合當地的法規,需要辦證證的則一定要辦好相關證件,比如許寵物可證,檢疫證,健康證等,有些寵物對自己的家人溫馴可愛,但對陌生人或者受到刺激的時候可能激發其獸性,萬一傷到人誰都不好受,自己也是要承擔責任的,外出溜噠寵物最好栓好看好,不要去到人流聚焦的公共場所,以免傷及他人。

  • 5 # 鳴新

    狗撞人肯定是狗主的責任,這是明擺的。如果狗是對方而第三方造成的那就在派出所協調了。養狗就要有責任心,儘量不要上街在小區溜達要繩牽而給狗子上鐵絲編的口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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