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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onely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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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YAN165271859
一碼歸一碼,以威脅他人索要錢財那不就是敲詐嗎?吳秀波最多就是道德敗壞,這小娘子確實涉嫌犯法了。這裡有個界限問題,不能拿一個人的道德缺陷來掩蓋另外一個人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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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9959192667057
沒有冤枉的,都是套路不成功造成了反差,心不平衡了。吳秀波娶妻生子誰都知道,難道就你們家不知道嗎?各自收手回家過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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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豬是那麼肥
在這件事上,對於吳秀波原配來說,兩個都是渣男渣女,女方更甚,相比較來說,男方略比女方好一點點,理由:
1、婚內出軌、傍小三,本來就是違法不道德的事,是陰溝裡的老鼠,見不得光,男方最起碼知道是不光彩的事,要偷偷摸摸 ,女方卻為索財昭告天下,不擇手段,毫無廉恥之心,導致事情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2、總是說女方為男方付出了七年青春,我個人覺得很滑稽?難道女方不傍吳,她的青春就留的住了嗎?如果吳不是有錢有名氣的人,陳女願意跟他嗎?並且吳長得還很不錯,女方就沒有消費男色嗎?她不用上班,不用拍戲,不用加班,不用搬磚,只靠著傍大款,破壞別人家庭,就過上了絕大多數人過不起的奢侈生活,這難道不是她付出青春的超額回報和價格嗎?像我們工薪階層,想過點象樣的生活,哪個不是在學生時代熬夜苦讀、起早貪黑、上班了頻繁加班、工地搬磚,薪水也未見豐厚,但哪一個又是不勞而獲的?找個物件結個婚還要一起供房供車供孩子供老人,如按網路一些“小三付出了青春了,應賠付小三”的觀點,難道我們的青春就是白付出了嗎?這是一種怎樣的社會風向?
3、食色,性也,這是人的天性,是天生的;一夫一妻制是社會規範,是後天人們為約束社會行為制定的。也所以,王思聰有那麼多網紅女友,但他未婚,所以網民並未對他進行口誅筆伐,只有羨慕妒忌恨,因為知道不專一、愛美色是人之天性,無論男女,但沒有違背社會道德。同樣的行為,吳結婚了,那大家對他的道德要求就不一樣了,既然已進圍城,就不應該還惦記著城外的野花,破壞了已婚人士共同遵守的社會規範,因此他得到今天形象盡毀的結果,也是綹由自取。
4、吳起碼是靠自己奮鬥打拼過才大器晚成的(不管什麼借力),而陳女純粹就是依附於名人(富人)身上的吸血蟲和寄生蟲,不但破壞別人家庭,還以自己當小三醜事來要挾吳及吳妻,難道不是既愚蠢又無知且猖狂嗎?現在入獄了又以弱女子形象博求社會同情,如果她能勒索鉅款成功,那我真是要給氣笑了,社會公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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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秀波出軌事件,女方父母書面鳴冤,我認為也算不上冤枉。
女方和有婦之夫好上,開始就錯了,只是沒料到現在的結果。我們無法得知女方和吳秀波好時,究竟因為愛還是圖財,好象更傾向於後者。開始也許付出的是真愛,然而不知人家只是嚐嚐鮮而已。好了多年沒有等到自己想要的人或財,感覺賠本了,心有不甘便直接提出來了。可人家是老江湖了,當初也只是利用大叔和身上光環想玩玩你,玩久了,不新鮮了,就愛理不理你了。要說女方冤枉的話,那就是身體被大叔騙了,還被人家送進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