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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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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茜茜心靈驛站

    在我看來,能讓人“忍受”的事,可能是不情願或者讓人不舒服的關係造成的,為此,你一定為這個糾結的問題而苦惱,聽我分析,可能給你一點思路。

    在當今離婚率不斷增長的時代,能走到離婚的,可能雙方都有各種不可調和的矛盾,各種稀奇古怪的原因,而如今你們已處於離婚狀態,根據這一事實,對於離不離家,可根據雙方的感情來判斷。

    一方面,雖然離婚,你還愛著對方,但是對方已不愛你,這可能也是造成你們離婚的根本原因。對於這種不平衡的愛,必然是不穩定的,為此,我建議尊重雙方的選擇,既然離婚了,就離家,避免雙方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只有放下了,雙方才能真正走出來。

    另一方面,雖然離婚,但是彼此依然相愛,只是由於一些特殊情況,不得已而離婚。這種愛最糾結,相愛卻不能在一起,才明白離婚不是你們的初衷。針對這種特殊情況,離婚不離家,未嘗不是一種選擇。也許有些東西只有失去了,才知道可貴,因為好多感情,一旦錯過,就是一生。為此,我建議,可以離婚不離家,度過這段冷靜修復期,即使最終不能修成正果,至少也不後悔。

    所以,對於你愛的人,離婚後離不離家,要根據自己的情況,做出忠於自己的內心的選擇。

  • 2 # 懂法律的兩寶媽

    不能!

    離婚了就該乾淨利落,不要拖泥帶水,因為破碎的婚姻一點也不想舊情復燃!大部分人離婚時因為家暴或者出軌,這種不可原諒的原因才離的,之後還住在一起,不怕打起來嗎?

    如果是因為感情不和離婚的,你的前任帶一個現任回家,對她,比之前對你的時候還好,會不會跟吃了只蒼蠅似的?

    關鍵,你愛的人,看得見又得不到了,心裡才是添堵喲!眼不見心不煩。

  • 3 # 溫君的滿漢全席

    開玩笑。離婚了就是不愛了,不愛了為什麼在一起?是在考驗對方的忍耐力嗎?

    其實,不管是夫妻還是情人之間,離婚與結束都是一個分水嶺,沒有必要藕斷絲連,更沒有必要彼此傷害。

    既然離了,那就痛痛快快的走開,最好連再見都不要說,然後重新開始。

    也只有這樣,你的生活才會平靜下來,你才不會辜負另外一個你值得去愛的人。

    否則的話,你可能傷害自己也傷害別人,直到傷害所有能夠幫助你的人。

  • 4 # 沉金閃爍

    如果是我 ,我就覺得只要不是因為有一方出軌而離婚,在離婚初期可以容忍同住一個屋簷之下。畢竟在一起生活多年了,有一定的感情基礎。即使離了婚,在這樣分居的情況下,兩人都可以冷靜一下,給雙方一個思考的過程。說不定還有轉機,特別是在還有孩子的情況下。

  • 5 # 請青晴

    如果是你愛的人,他為什麼和你離婚?如果他真的是你愛的人,那何來忍受?誰不願意和愛的人在一起。既然是愛的人,當然希望他在家裡了,那還叫忍受嗎?

  • 6 # 老佛爺209652674

    既然你很喜歡他,為什麼要離婚?說明你陷入了一廂情願的感情漩渦裡不能自拔,既然如此,你肯定能忍受離婚了,他沒離家的處境,是一個你討厭的男人,分了,你巴不得他滾你遠遠的才好呢?

  • 7 # 落葉翊隨風

    首先看到你的問題,讓我想到的你們從來就不是夫妻,其次你要想一下你愛的人,為什麼會離婚不離家!

    你愛的人,他愛你嗎?如果愛他不會讓你沒有安全感,不會讓你整天擔心!

    如果不愛,我覺得你應該思考清楚是不是該放棄對他的愛,而不是忍不忍受!

    如果你們以前是夫妻,既然你愛他為什麼會離婚,既然選擇了離婚,為什麼還要妥協他不離開家?

    不要說為了誰或者說有什麼難言之隱,其實都是自私心存僥倖罷了!

    你認為你還愛他,最後他會回來!而他認為你愛他,可以是免費的備胎!

    所以不管是前者還是後者,你都應該讓腦子清醒一點!既然做出了選擇,幹嘛回頭,更好的風景在前面,不要再原地等待!

    每個人都是自私的,有一句話很火送給你“往後餘生,不將就,凡事先討好自己,其他的看交情,分心情”!

  • 8 # 鶴城小吳

    我自認為不過了,就利利亮亮痛痛快快你走你的獨木橋,我走我的陽關道誰也不妨礙誰,以免碰到面都不自在,還有呢帶個朋友來家誰看誰也不順眼。我不喜歡拖拖拉拉的人。

  • 9 # 有你相伴194710619

    這個得看具體什麼情況。如果兩夫妻一氣之下去離婚的,離婚了,都後悔了,不離家,後面去把結婚證補回來,也沒有什麼不可!

    如果是對方出現低線問題,出軌的,那麼最好斷得一乾二淨。

    戀愛容易,愛上一個人其實並不難。離婚時,不管誰都會有點難受正常的,畢竟習慣了那麼久,一下子就不在一起了,但你能習慣有他,當然也能習慣沒有他,只是時間問題而已,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 10 # 不道凡塵

    我這個人很獨,如果她離我而去,這證明我們已經沒有緣分了!而且離婚就證明志不相同,或者有了不可調節的事情。正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我是絕對不可能讓她在家裡住的,換句話說,我也不可能在她家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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