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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輕人的影視v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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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人小阿哥
看你怎麼籤的協議了,一般按定金退還,要是趕上房子降價,可能會扣你的違約金,房子漲價的時候肯定樂意退給你,人家又不愁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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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曉華觀影
要看你的收據是怎麼寫的,如果是定金,選擇上是不能退,受法律保護。如果是意向金或團購費等費用是可以要求退換還的,可以跟置業顧問確定退款流程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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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香說房
團購金是開發商合法融資以及留住意向客戶的一個手段,團購金對買賣雙方都是有利的。
存在的條件就是開發商證件還沒有健全時,對市場做出的一個舉動。繳納者會享受到開盤時底價以及優先購房的權利。
而這錢一般會在開發商賬戶上留存幾個月的時間,如果一個客戶五萬,一千個客戶就是五千萬,開發商拿著這錢可以順利運作該樓盤。開發商省去了銀行貸款的高額利息和繁瑣的手續,關鍵是還可以知道這個專案的市場反響度,開盤時的定價也是會考慮到交團購金多少的量。交的人越多,價格便宜的可能性越小。
因為法律規定,在未取得預售證的背景下所收的任何費用都是必須無條件退還,所以這團購金是不用擔心是否能退還。只是有的開發商不是你立馬申請就能馬上退還,會有一個月或者多少天的退還期。
當然除非開發商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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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京雲房產律師團
團購費不同於定金或者預付款,它存在於開發商為了完成自己的銷售計劃而推出的一種促銷手段中,即“團購買房”,透過聚集一定數量的個人購房者,開發商在價格、服務、裝修等方面給予優惠,最終以低於個人購房者的價格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而所謂優惠,通常以“交5萬抵15萬”這種繳納團購費的形式存在。
團購費能不能退,主要看收取主體和實際是否享受優惠。
先看團購費是誰收的。如果是開發商收取的,針對這種情況,住建部2016年10月曾做出禁止性規定,《關於進一步規範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中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9種不正當經營行為做出了明確界定。其中第六種為:商品房銷售不予明碼標價,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可以要求退還,或者去房管部門投訴。
如果不是開發商收取的,而是透過第三方公司來收取這筆費用,第三方公司多為網際網路銷售機構、房屋中介機構等。團購費能不能退,主要看該公司是否實際提供了居間服務。如果購房者與開發商最終能以優惠價格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則居間服務完成,購房者需要支付居間服務費,否則,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具體要看你是不是簽署了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是不是以優惠價格簽訂的。
在此類團購費糾紛中,由於往往是私下交易,取證較難,易使得購房者處於弱勢地位,建議對於此類費用支出要進行書面約定,注意儲存支付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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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現在買公寓不是很划算,因為公寓不能按揭,而需要全款支付,而且面積比較小,滿足不了大多數人的剛需,而且如果您買得起公寓,倒不如去新開的樓盤買個一手房坐等升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