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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煙臺UU旅遊網

    按規定,跟團購物,在購物店買的如果有質量問題,旅行社必須協助退款,而且在購物店遲遲不退款的情況下,可以要求旅行社先行墊付。

    不過客人要證明有質量問題難度不小。

    因此,購物店都建議客人理性消費,購買貴重物品尤其要理性。

  • 2 # 郭先森就是我

    客人參加旅行社團隊遊,行程過程中導遊安排遊客到購物點購物,那麼如果遊客購買的商品有假冒偽劣或者價格遠超同類產品,那麼旅行社有義務幫助客人去購物店退貨。

    原因幾點

    第一:旅行社組織的,讓遊客去購物店購物,那麼旅行社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既然你推薦介紹的店出現了問題,那麼你就有業務協助遊客退貨。

    第二:從經濟利益角度來看,旅行社跟購物店必然存在購物提成的交易,有的旅行社說它是為了方便遊客才推薦的購物店,這說辭難以服眾。既然沒利益交換,旅行社幹嘛費勁推薦這個購物店。

    第三: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來講,消費者購物的物品存在質量問題或價格虛高,消費者有權退換貨。

    如今旅遊發展成為全域旅遊,普通老百姓都有機會體驗旅遊享受旅遊生活。旅行社推薦的幾日遊變得越來越趨於購物遊,這就讓遊客體驗感越來越差,主要問題在於旅行社為了吸引遊客,報出旅遊價格遠低於成本價,為了彌補損失,這才安排各種購物。

    所以也需要消費者自己明白好貨不便宜,便宜無好貨這個道理。不要想著佔便宜,天下沒免費午餐。

  • 3 # 看小明

    退款退貨的情況不多,因為質量問題換貨的情況遇到過,前提是,商品必須是在旅行社指定的購物店裡購買的,才會幫助調換。舉個例子:泰國跟團遊都會去鱷魚製品商店,一位遊客購物買了一隻鱷魚皮的皮夾,回賓館後發現皮夾上有抓痕,馬上去找了泰國導遊,泰國導遊經驗比較豐富,一眼就看出這是鱷魚打架留在皮上的抓痕,確實是瑕疵,第二天聯絡了店家拿了一隻好的過來調換,客人表示滿意,也沒耽誤下面的行程

    中國《旅遊法》第35條規定:旅行社組織接待旅遊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遊專案。但是,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旅遊者要求,且不影響其他旅遊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如果違反此情形,旅遊者有權在行程結束後30日內,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

    也就是說,如果旅遊合同裡沒有這個購物店,但是旅行社擅自安排遊客去了,那麼不管購買的商品有沒有質量問題,在行程結束後30日內,只要遊客想退貨,旅行社都必須無條件同意而且需要先行墊付退貨貨款。

    但現實中這種情形很少,因為旅行社自然不會以身試法。現在的購物店都會寫在合同裡,不光註明了有幾個店,連停留時間都會寫得很清楚,在這些購物店裡購買的商品出現了質量問題,旅行社雖無需事先墊付貨款,出於責任和義務,也應該協助遊客和商家溝通,或退或換,而不應該一推了之。

    不過,如果遊客是在自由活動期間自行購買的商品,出現了質量問題來找旅行社,旅行社是沒有任何責任的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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