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知陽時光鋪子
-
2 # 做成自己
法律法規上,提前三天打招呼就行
實際上,按照北京效率,今天說完,做完工作交接,明天就可以不來了。
有始有終,做好對接。
-
3 # 我是呂姑娘
沒過試用期要辭職其實很簡單,提前三日書面通知單位就行,不管單位同不同意你辭職,你都可以走人。所以我猜想你是不是擔心試用期沒過就辭職怕影響不好,又或者是不好意思。這個時候你要思考的是為什麼試用期沒過你就想離職?是自己的原因還公司的原因?
如果是公司的原因,一般而言,要真正瞭解一家公司至少需要半年時間,你才能摸清裡面的門道,否則你看到的都是表面現象,病因在哪裡你根本無從分析。所以一個新人去一個新環境之少要用半年的時間觀察,再做決定需要不需要離開。
如果是自己的原因,比如另外一家單位能給你更好的offer,對你的成長更有好處,那你其實也沒必要不好意思,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大自然的規律,人也一樣,你找一個藉口,比如說家中有事情需要處理,要請長假辦下私事等,找個藉口辦好手續就可以離開。
但如果你是想裸辭,我是不建議的。最近幾年整個大環境不景氣,如果這份工作還不錯,建議先做著,一份工作只有做到八十分的時候才有資格說喜歡不喜歡。
世上很難找到一份十全十美的工作,一份工作能夠滿足自己的核心價值觀其實就可以了。
-
4 # 生之涯
你好!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辭職是勞動者的權利。但是還是想提醒你,三思而後行。找一份工作也不容易的,重新換,一切還會重頭來過。
你若決定了離職,你們公司沒有離職規定和流程嗎?比如:填離職申請單、辦離職手續、結算工資等。如果有的話,按規定辦。如果沒有,你可以書面,也可以微信文字的發給你的領導,不要當面口頭說,口說無憑。同時別忘了通知人事部,三天後辦一下離職交接,跟人事部確認一下給你結算工資。不要膽怯,在職場中難免遇到這樣的事,經驗可以生老練。
不建議你不辭而別或第二天就不去了,這樣,公司按勞動合同法,以你未辦離職手續為由,可以不支付你的離職前應發未發工資,對你來說是個經濟損失。
回覆列表
試用期沒過,那你就直接提辭職就好了。
不走離職程式,公司是有理由不發你工資的。
理由很好說的。
比如,試用期間,自己感覺不能夠適應公司的節奏什麼的,所以還是離職好了。
再比如說,團隊感覺融入不進去,其實也是理由。
或者實在不好說,就說自己家裡有事,短時間不能上班也行。
甚至誇張一點,你還可以說你家裡要拆遷了,得回老家簽字。
總之,一定要去跟領導當面說,並走完離職流程。
一般試用期沒過提辭職的,都不會留你多久。最多一個星期不得了了。
甚至來說,你直接填離職報告,他只需要知道都可以正常離職的。
只不過這樣做對大家都不好,沒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