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你和公司正式簽訂了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之後,在你到公司上班的第一天起,那麼你和公司的勞動關係正式確立,勞動合同和簽訂和勞動關係正式確立這一規定在本質上來說是傾向於保護我們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
其次,再談到辭職問題。中國的《勞動法》第三十一條有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簡單而言,就是你要辭職,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要解除勞動合同,並且按照法律程式這無須徵得公司的同意。你的提前申請辭職的天數超過30天,比如提前2個月,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而勞動者違反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規定而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予辦理。你的情況就是在上班的第二天之後很任性地來場說走就走的辭職,這一點是違反了勞動合同的有關約定的,如果是給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那麼你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在一般情況下,作為一名新入職的員工,可能你在第二天之後的默默離去對公司而言就如撓癢一般,不痛不癢,無關緊要,在這種情況下,基本上你不用承擔賠償責任。但是除去違約解除勞動合同之外,如果公司在你很任性地離開之後沒有處理你的勞動合同問題,那麼在原勞動合同沒有解除的前提下,是無法與其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無法繳納社保。
當然,遇到一些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你是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根據中國的《勞動法》的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勞動法關於員工辭職的補償:《勞動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簡言之,就是公司做出了違反勞動法的行為,你可以隨時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然後一個瀟灑轉身離去,不帶走一片雲彩。
最後,就是給你的建議就是,世界那麼大,你想看看,沒問題,請你按照勞動法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走辭職流程,以書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你真的是第二天走了,請及時回到你的前公司處理好你的離職問題,主動離職和被公司辭退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情況,如果是被辭退,那麼你的履歷就有了那麼不光彩一筆,只有處理好之後,那麼你在下一個公司的入職才能順順利利,望採納。
首先,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你和公司正式簽訂了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之後,在你到公司上班的第一天起,那麼你和公司的勞動關係正式確立,勞動合同和簽訂和勞動關係正式確立這一規定在本質上來說是傾向於保護我們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
其次,再談到辭職問題。中國的《勞動法》第三十一條有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簡單而言,就是你要辭職,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要解除勞動合同,並且按照法律程式這無須徵得公司的同意。你的提前申請辭職的天數超過30天,比如提前2個月,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而勞動者違反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規定而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予辦理。你的情況就是在上班的第二天之後很任性地來場說走就走的辭職,這一點是違反了勞動合同的有關約定的,如果是給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那麼你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在一般情況下,作為一名新入職的員工,可能你在第二天之後的默默離去對公司而言就如撓癢一般,不痛不癢,無關緊要,在這種情況下,基本上你不用承擔賠償責任。但是除去違約解除勞動合同之外,如果公司在你很任性地離開之後沒有處理你的勞動合同問題,那麼在原勞動合同沒有解除的前提下,是無法與其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無法繳納社保。
當然,遇到一些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你是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根據中國的《勞動法》的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勞動法關於員工辭職的補償:《勞動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簡言之,就是公司做出了違反勞動法的行為,你可以隨時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然後一個瀟灑轉身離去,不帶走一片雲彩。
最後,就是給你的建議就是,世界那麼大,你想看看,沒問題,請你按照勞動法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走辭職流程,以書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你真的是第二天走了,請及時回到你的前公司處理好你的離職問題,主動離職和被公司辭退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情況,如果是被辭退,那麼你的履歷就有了那麼不光彩一筆,只有處理好之後,那麼你在下一個公司的入職才能順順利利,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