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年度檢驗檢驗專案:
1.檢驗專案
(1)
對水線以上的船殼板、強力甲板、內底板、水密艙壁板、上層建築、甲板室等及其上的關閉裝置進行檢查;
(2)對水密門的檢查和操作試驗;
(3)確認結構防火未作改動;
(4)確認錨泊和繫泊裝置的狀況;
(5)對主、輔操舵裝置和控制系統的檢查和效用試驗;
(6)對救生艇及其屬具和降落裝置登乘裝置的檢查;
(7)對救生筏及其登乘、降落裝置和自動釋放裝置的檢查;
(8)對救生浮具及其屬具的檢查;
(9)對救生衣技術狀況進行抽查,救生圈外部檢查,核對數量和存放的位置;
(10)確認遇險訊號和拋繩火箭的有效期;
(11)確認防火控制圖已按規定張貼;
(12)核對消防用品的數量和存放位置;
(13)對固定滅火系統進行外部檢查及報警試驗;
(14)對機器處所燃油艙櫃、燃油泵及通風裝置的遙控切斷設施的檢查和可行時進行效用試驗;
(15)通風筒、煙囪環圍空間、天窗、門道及隧道關閉裝置的操作試驗;
(16)核查消防員裝備;
(17)確認磁羅經自差校正;
(18)檢查陀螺羅經和副羅經、回聲測深儀等助航裝置;
(19)船舶號燈、閃光燈的檢查和試驗;
(20)航行燈的主電源、應急電源試驗;
(21)船舶號型、號旗及煙火訊號的檢查:
(22)聲響訊號器具的檢查
(23)主機、推進系統及輔機外部的檢查,查閱使用情況及有關記錄
(24)確認機艙和起居處所的脫險通道暢通無阻
(25)確認船內報警系統和船內通訊系統的效用
(26)檢查艙底排水系統和艙底泵的動作試驗
(27)確認鍋爐、壓力容器及其附件儀表和安全閥的有效性
(28)確認主電源、應急電源、臨時應急電源和備用電源的效用
(29)確認消防泵和應急消防泵的效用
(30)舵機、錨機、消防泵、應急消防泵、艙底泵等電動機及其控制裝置的檢查;
(31)確認無線電通訊裝置的配備、安裝和功能
2.檢查有關證書的有效性,核查已備有所需檔案。
3.年度檢驗合格後,應在適航證書上籤署。
船舶年度檢驗檢驗專案:
1.檢驗專案
(1)
對水線以上的船殼板、強力甲板、內底板、水密艙壁板、上層建築、甲板室等及其上的關閉裝置進行檢查;
(2)對水密門的檢查和操作試驗;
(3)確認結構防火未作改動;
(4)確認錨泊和繫泊裝置的狀況;
(5)對主、輔操舵裝置和控制系統的檢查和效用試驗;
(6)對救生艇及其屬具和降落裝置登乘裝置的檢查;
(7)對救生筏及其登乘、降落裝置和自動釋放裝置的檢查;
(8)對救生浮具及其屬具的檢查;
(9)對救生衣技術狀況進行抽查,救生圈外部檢查,核對數量和存放的位置;
(10)確認遇險訊號和拋繩火箭的有效期;
(11)確認防火控制圖已按規定張貼;
(12)核對消防用品的數量和存放位置;
(13)對固定滅火系統進行外部檢查及報警試驗;
(14)對機器處所燃油艙櫃、燃油泵及通風裝置的遙控切斷設施的檢查和可行時進行效用試驗;
(15)通風筒、煙囪環圍空間、天窗、門道及隧道關閉裝置的操作試驗;
(16)核查消防員裝備;
(17)確認磁羅經自差校正;
(18)檢查陀螺羅經和副羅經、回聲測深儀等助航裝置;
(19)船舶號燈、閃光燈的檢查和試驗;
(20)航行燈的主電源、應急電源試驗;
(21)船舶號型、號旗及煙火訊號的檢查:
(22)聲響訊號器具的檢查
(23)主機、推進系統及輔機外部的檢查,查閱使用情況及有關記錄
(24)確認機艙和起居處所的脫險通道暢通無阻
(25)確認船內報警系統和船內通訊系統的效用
(26)檢查艙底排水系統和艙底泵的動作試驗
(27)確認鍋爐、壓力容器及其附件儀表和安全閥的有效性
(28)確認主電源、應急電源、臨時應急電源和備用電源的效用
(29)確認消防泵和應急消防泵的效用
(30)舵機、錨機、消防泵、應急消防泵、艙底泵等電動機及其控制裝置的檢查;
(31)確認無線電通訊裝置的配備、安裝和功能
2.檢查有關證書的有效性,核查已備有所需檔案。
3.年度檢驗合格後,應在適航證書上籤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