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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雙千童叟對不起條友們

    華人有樸素的辯證法,東青龍,西白虎,雖白虎有兇像,乃東方水滋潤中央土,土又生金,故東木,西金。在古時,木與金都是人們喜歡的物品,故人們喜東西。而南丙丁火,北壬癸水,買了南北你能裝兜裡,裝筐裡嗎?木和金卻能裝,無危害。水,火為形,為兇,故不能買南北。

  • 2 # 囧事夠嗆

    考證的解釋太過無趣了,以下以歪理去說個清楚――

    中國自古有坐南朝北,面東朝西的觀念。南北有取高低之意,東西有寬窄之意。以人取中,常言大肚腩腩中有富貴之意,這不正對應了那東西寬的理?買東西亦取聚斂收攏,此寓意著“有”,還有常說走南闖北,增加的是知識閱歷,這不正對應著人的智慧增長寓意?

    買東西寬肚子,走南北長智慧。

  • 3 # 電競老湯

    漢語中只有買賣“東西”而沒有買賣“南北”的三個解釋:

    1.《辭源》裡的解釋是這樣:“此義雲物產於四方,約言之曰東西,猶記四季而約言春秋。”《辭源》的解釋記載於清代梁章矩《〈浪跡叢談〉續談》。

    2.民間對“東西”一詞流傳較廣的解釋是清代翟灝的一則筆記,大意就是:明崇禎皇帝問輔臣周延儒為什麼只有買東西而沒有買南北?周延儒答:“南屬火,北屬水,若在黃昏做晚飯時向別人借火借水,沒有不給的;‘給’不能叫交易,因此交易貨物只能叫東西。”

    3. 與2相比,更通俗的說法是:東屬木,西屬金;木、金可以放在籃子裡,而火、水不能用籃子裝,所以“物”稱為“東西”,不能稱作“南北”。

    而“東西”開始成為“物”的代稱也有兩種說法:

    1.首先最早的能追溯到漢朝,但是更多的意見是在唐代。解釋是:唐有“洛陽”、“長安”東、西二京,長安又有東、西二市,“東西”作為俗語可以體現出商賈或市民逛集市時東張西望的熱鬧場景。

    2.其他答案中對1也有所提及,但是這種說法近來遭受了挑戰,有學者提出:宋代以前文獻中“東西”一詞的出現頻率遠遠不及更傳統的“物”,“動使”一詞反而在五代時期被頻頻用來借代“物”,所以“東西”一詞更有可能是北方民族南下造成的“動使”口音被訛傳。

    最後,其實就“貨物”本身的意義而言,歷史記載中最早的多是“南北”。

    1.南北朝時的《北史·魏收傳》中記載:“南北初和……求南貨於收。”至今一些懷舊的店鋪還有“南北行”、“南貨店”等名稱。

    2.倘若依據出現在文獻中的頻率判斷,明代之後其實是“東西”更安全的時期。明代張燮《東西洋考》中說“西產多珍,東產多礦”。“東礦西珍”不久超越“南北”成為明代海外貿易方言中的“東西”,並進而引申為市肆交易“四方物產”的專稱。至少到嘉靖年間蘇祐撰寫《逌旃璅言》時,已經出現這種今人看起來有些古怪的說法:“世稱錢物曰東西,稱男子曰南北。……意蓋鄉語相傳有自來矣。”

    希望這些資料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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