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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艾不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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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6126259158
記者採訪是新聞工作者履行正常工作的重要一部分,記者會根據新聞作品表達意圖,採取各種法律許可的範圍內進行採訪。問題中提到辱罵採訪物件是每個新聞單位嚴令禁止的。因為被採訪物件和採訪者是平等的,只有雙方彼此尊重,才能使新聞實現最大限度的客觀公正。是現實中,記者辱罵被採訪者是寥寥無幾的,反之記者被某些採訪物件辱罵、陷害,甚至跨省、追捕的現象多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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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收拾行囊去旅拍
記者的使命是揭露真相,保證新聞事件的客觀,真實,準確,保證公眾的知情權。是法律賦予的採訪權,但是被採訪人同樣也有自己的權利所在,可以回答記者也可以不做回答,是雙向選擇,即使被採訪人不會配合記者做採訪,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大家都有這個權利。除開職業工作本身,我們最重要的是學會做人,辱罵別人是放在任何事件上都不會被允許,更何況是公家單位的媒體人。一個人會給整個行業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所以,職業道德是立身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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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之右岸有黃石山
記者在行使採訪權的時候,應意識到普通的被採訪物件並沒有法定義務必須接受採訪,尤其在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被採訪物件有權提出各種理由拒絕接受採訪。也就是說,在新聞傳播活動中新聞單位和記者不可能指令人們做什麼或者不做什麼,媒介與報道物件之間的關係是完全平等的。所以,新聞工作者享有的不是權力而是權利。
所以,普通的人有權拒絕記者的採訪,當然本身應該對外進行資訊公開的政府部門除外。面對採訪的不配合,記者採用辱罵等形式也是不正確的,體現了記者採訪手段的單一性,一個成熟的記者,會有足夠多的方法採訪到想要採訪到的選題,而不是用最簡單粗暴沒效果的搞法。
當然,記者也是人,面對各種刁難也會有衝冠一怒的時候,如果不是在採訪過程中,就也只是一個簡單的糾紛問題。如果是採訪過程中,可以向記者單位或上級宣傳部門投訴,但實事求是地說,也不是特別大的事情,一般也就是個批評教育,和媒體打交道也是一種藝術,和氣生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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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李蘭頌
這詭異場景和人與人關係,似比較難成立。就像有人罵人說道,如果世界上有一個傻子就是你,有兩個傻子你就是其中之一。這一評價體系,根本就不存在。
彥涵木刻:陋室非要說有這麼一件事發生過,則不應該用如果來假設,直接就按新聞五要素將事件曝光,還磨磨唧唧地保留些什麼?各級公安部門都有治安處科隊可以報案。
挖苦、譏諷、挑釁,開玩笑、口頭語、不禮貌,都不完全等同辱罵;即使是辱罵,也要講證據。否則如何報案、立案,調查、調解?罵完人不承認的人不少⋯⋯
這種情況,擴大開來一一醫院的醫生,可能遇上醫鬧;查車的交警,可能遇上酒駕⋯⋯最有危險的是緝毒警,九死一生,隨時發生,執行公務不見得很威風。
彥涵木刻:鮮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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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辱罵肯定是要受處分的,嚴重的不但會被開除,還要承擔法律責任。我相信只要是正規軍,指定不會做出這種傻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