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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鏡頭iread我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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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輝AMOY
這個不說違法不違法的事,因為就算他違法了你想怎麼做,去勞動仲裁部門找個說法?如果你還需要或者想繼續幹下去,就安穩點收起那種想法
在上班時間睡覺,同事之間應該提醒一下,尤其是在車間內,如果出現工作事故該誰來承擔責任,還不是公司,所以他要求實行連坐是出於他自身所要承擔的後果來制定這個規定的
再說了一個車間內,有領導來檢查身為同事不會提醒一下嗎?就算再冷漠也不至於到這種地步吧,都是出來打工的,沒有必要在工作中還結仇怨的
所以我認為這種做法沒什麼不妥的,生產安全是生產企業的紅線,並且都是一個車間內的同事,上班睡覺本來就不對,善意提醒不要被罰不就行了,難道他睡覺被逮到只罰他一人你們就開心了嗎,出來打工不要這樣
當然是違法的!
1、勞動法對於針對員工的罰款是明令禁止的(1)罰款是對個人財產權的一種剝奪,只能有法定的執法機構依法進行,企業無權對員工進行罰款處理;
(2)確實因為員工的行為給企業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可以進行經濟賠償。
但是,經濟賠償有明確的相關規定:
必須是依照勞動法規定的程式,在企業制度和勞動合同中有明確約定;相關內容合乎法律規定,經過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透過,對員工明確告知確認;員工的勞動操作經過真實、準確的勞動培訓,且有完整、真實的記錄;有明確的證據證明員工的操作行為直接造成了企業經濟損失;員工賠償的標準不能超過其月薪的20%,且實際發放工資不能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2、題主描述的情況屬於非常典型的管理懶政(1)按照題主描述,應該不是個別人上崗睡覺,較為普遍,那麼企業首先應該考慮的工作時間或者強度的設定是否合理,造成了員工的疲勞上崗。
疲勞上崗很容易因為人員精力不集中而導致發生勞動安全事故,而且效率也不高。
(2)連坐是一種落後的管理觀念,不能把相關的責任落實到人,造成的結果就是少數人的錯誤由大多數人買單,最終的後果就是劣幣驅除良幣,願意幹幹得好人離開,而不願意乾乾不好的人留下。
(3)激化員工之間的矛盾,容易引發不團結,甚至引起對生產秩序、生產工具的破壞等惡性行為。
(4)不具有激勵性,反而引發牴觸,造成另外形式的消極怠工。
3、對於這種違法的管理行為要採取措施(1)積極溝通,與公司進行溝通,表達訴求,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2)給個人造成不合理經濟損失的,並溝通無效的,可以離職,尋找好的環境。
(3)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申請仲裁甚至訴訟(不推薦,因為非常耗時間和精力,直接影響收入,甚至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