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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牧雲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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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盧詩翰
今天剛剛又發聲了:
非常高明的公關文,很熟悉,很有效,思路清晰方向明確,在我眼裡滿分
先給大家分析一下這篇公關文
1 開場先強調一波自己的受害者立場
受害者立場是一個很模糊的東西,它可以用於原告,也可以用於被告,但它又是一個很有效的東西,比如這次,如果直接說“老孃有的是錢,誰敢BB我搞死你”,那等待她的必然是又一次全民聲討。
但開場先強調自己的受害者立場,強調,“在這次案件中我也是受害者”儘管大家不認,但卻是非常方便之後的水軍找到洗地立場的。水軍大可以用“女方也不好過啊!你們這些人是在對翟欣欣實施網路暴力”來攻擊關注這件事的人。
2 洗地+搶佔道德高地
“之前我的沉默不是認罪,而是有原因的”
在輿論熱議期不正面回覆,等事件熱度過後再開始操作,其實是比較高明的,事情剛爆出來的時候,最要緊的是轉移財產,掩蓋證據,網上直接剛正面,只會進一步加強熱度,而且公關團隊也需要整理思路,但這麼長的一段沉默期,肯定要找一個藉口。
找的藉口也很高明“有些事情我不說岀來,是基於對死者的尊重,寧可自己承受這些不公平的指責”
換言之,你們這群吃瓜群眾還一個勁議論的人。。。
3 拉攏中立面
這個是非常高明的,直接說明:罵我的人,我認你們一個好身份,我沒有怨言。因為你們被矇蔽了。被對方的“真相”矇蔽了。
意圖大家都能看出來,減少對立面,拉攏中立觀眾。
4 鋪墊了這麼久,他們也終於展示出了自己的意圖,在這次事件中,他們認為誰是第一敵人?:
媒體,自媒體
所謂的“有些人為了個人名利,一次次地往我身上潑髒水”
整理一下思路,其實他們的方向很明確:
1 我是好人,是受害者
2 吃瓜群眾我也認你們好身份
具體案情不能提,網友謾罵也不用管,死命盯著揭露者打就行
只要能夠打出“翟欣欣不是好人,但這幫媒體也很多瞎說,總之一場撕逼,雙方說的都未必是真的”這樣的糊塗案效果就足夠了。
在傳播學中,有這麼一個思路:
事實對你有利就擺事實,法律對你有利就強調法律,
什麼叫拍桌子呢?把水攪渾。
談具體證據,或者談法律,只會進一步加強大眾的記憶,等於是加強自己的不利面,所以這兩個事情都不能幹
把對方也拉下泥潭就對了。
翟欣欣的公關文,表明了他們思路清晰方向明確,完全清楚這次事件中哪些是他們的第一大敵,哪些是可以拉攏爭取的中立者。
回覆列表
翟猩猩有那麼大的能耐,讓所有媒體噤聲?對於這樣一件極具爭議的事情,總得給社會一個交代,給人民一個交代,給死者一個交代,給死者的家人一個交代,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無聲無息,就這麼過去了吧!世紀佳緣不處理,騙子不追責,死者不安,大眾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