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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燕郊農場主

    現在的孩子找物件在年齡差距上已經不是問題,彼此相愛,兒女方在人品上沒問題,三觀又很正,我覺得你可以試著接受,畢竟是你兒子和她過一輩子。如果過多的干涉,會使你們娘倆產生隔閡,這就不好了。

    如果已經鬧僵,那就想辦法打破僵局。畢竟母子沒有什麼說不開的,可以再試著溝通一下,但是不要說關於他找物件的問題。現在的孩子接觸的多,想法和父輩是完全不一樣的!

  • 2 # 山裡的春天

    強扭的瓜不甜,捆綁不成夫妻。

    男婚女嫁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也是當父母的一塊心病。

    人中緣分物中愛。

    作為父母,護犢之心,人皆有之。在兒女婚姻大事問題上,父母只能給兒女把把關,掌掌舵。

    只要對方人品好,兩個孩子性格合得來,就應該贊同這樁婚事,作為父母不必強行干涉或阻止。

    一般情況下,父母不滿兒女的婚事不外乎三種情況:

    1:雙方門不當,戶不對。

    2:一方家長看不上另一方,以貌取人。

    3:對方家庭經濟狀態較差。

    這三樁原因足可讓一個當父母的對自己孩子的婚事大為光火,甚至和子女意見發生分岐,關係鬧的很僵。

    父母看不上眼的,可孩子偏偏看上,父母能看上眼的,可孩子往往不屑一顧。

    人一生的婚姻也是一種緣分,既然兩個孩子墜入愛河,心心相印。作為當父母的應該支援,必定婚後人家小倆口要在一起過日子。

    父母在把關的同時,應對孩子說:

    你的婚姻大事你做主,你自己要權衡好,把握住。婚姻不是兒戲。

    一切利害關係要分清,要預想到,謹慎三思而後行,草率不得,自己拿定主意,我們不參加意見。

    享福受罪是你自己的事,提前給你說清楚。

    點到為止。

    父母不應該過度橫加干涉,一旦兒女按父母的心願來組成自己的婚姻,婚後生活稍不如意。輕則吵架打鬧,重則離婚,到哪時,兒女會怨恨你們一輩子的。

    因為在他們眼中,你這個當父母的害苦了他們。

    作為父母的你們不也覺得弄巧成拙而遺恨終生麼?

    兒子找了大他五歲的女友,你們不同意,現關係弄得很僵,不知該咋辦?

    想得這下該如何去做了吧?

  • 3 # 錢塘美霄

    同意兒子的婚事吧!

    兒子喜歡的女朋友,大兒子5歲,很好的:

    一、兒子女朋友大5歲思想比較成熟、穩重、懂事,更懂得持家,關心兒子、照顧兒子、體貼兒子,使得兒子不會那麼累。現在生活水平提高了,生的小孩又不多,女人大5歲也不會顯老。

    二、從壽命來說,普遍女人比男人長壽10歲左右,這樣兩個人正好一起白頭到老;

    三、兒子喜歡才是最重要的,兒子喜歡就會感到幸福,兒子是成年人了,自己喜歡什麼樣的女人,自己知道。做父母的要相信自己兒子的眼光,尊重兒子的選擇。

    四、父母不同意,鬧得很疆。這就是做父母的不對,父母可以提建議,但不可以強行干涉兒子的婚事。婚姻自由是憲法賦予兒子的權利,父母沒有權利強行阻止的。兒子找自己愛的,大5歲女朋友做父母的不同意,那麼兒子找自己不愛的,小5歲的女朋友做父母的就同意了?父母強行干涉兒子婚事的,不是真心愛兒子,而是愛自己的面子,這樣的父母是自私的。打著愛兒子的旗號,其實質是満足父母自己的慾望,是虛偽的。

    五、現在的辦法就是接受兒子的女朋友,同意兒子與女朋友結婚。父母要真心真意的接受,從內心深處接受,不要搞假的一套。只要父母真心接受了他們,兒子不會記仇的,又是你們的好兒子。

    總之,做父母的要站在兒子角度考慮問題,才是真正的愛兒子,相信你們是真心愛兒子的,

  • 4 # 撒姆黑林

    打孩子要趁小,管孩子要趁早。

    小時候沒管住,現在想管也晚了。女大五賽老母呀。你孩子不會是從小欠缺母愛吧。

  • 5 # 曹小黒

    什麼時候規定女孩不可以比男孩大?我同事老公比她小十歲.幸福得不得了,我自己對兒子擇偶要求是.只要女孩沒有孩子離過婚也沒有關係.只要三觀一致.

  • 6 # 夏天的雨9629

    只要兩人能恩愛。你們不能把他怪。小不小?大不大?夫妻恩愛成一家。你抱孫子笑哈哈。左鄰右舍把你誇。說你真是會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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