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行者昊一

    年過三十了,對我而言,結了婚,生了子,買了車,背了房貸,有份工作…這些都不算是而立。

    而立不應該僅僅是有房有車,穩定工作這麼簡單,我想這個“立”不是我擁有了什麼,而是一種“立”的狀態。 對生活有了自己的規劃,對未來有自己的打算,不是渾渾噩噩的生活,不在忙碌中迷失和焦慮。

    三十歲,過了年少輕狂的年紀,不應該還停留在憤世嫉俗的狀態裡,對於每一個華人來說,經歷了十幾年的讀書生涯,剛剛步入社會沒多久,剛剛是一個獨立的時期。

    或許之前我們還可以享受學校的教育,父母的愛護,但到了三十歲,我們應該活成一個自己的樣子了。

    好好為自己和家人,以及所有的關係人做一次梳理,我們應該回報父母什麼?我們應該給予孩子什麼?我們應該為社會付出什麼?我們應該活成一個什麼樣子?

    三十而立,不是物質的富裕,而是精神的獨立。對於“立家、立業、立志” 而言,三者沒有哪個比較重要的說法。

    僅有一個算不得真正的而立,就如同“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孩子,單一的發展是孤立的,也算不上合格的。

  • 2 # 生活百態百味

    男人的人生,三十而立,立志是第一位,也是最重要的!

    為什麼立志是第一位,且最重要?因為:

    立志,就是立下志願,樹立志向。為了使自己認清自己所做出的選擇。

    人的行為是受心理指使和指導的,面對紛繁複雜的社會。沒有自己的志向和志願,猶如在大海中航行的船隻沒有航行的目的地和方向,隨風漂泊,隨浪漂流,沒有航線,不知道怎麼去應對急風浪雨、險灘暗礁,易沉沒海中。

    如果立下了志願,樹立了志向,猶如有了目的地,有了航線,有了燈塔的指示,就不會隨風漂泊、隨浪漂流,就會有勇氣、想方設法去應對急風浪雨、險灘暗礁,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才會到達人生的彼岸,獲取人生的幸福。

    1,立志,有利於發現自身的價值,做出真確的判斷.

    2.立志,有利於激發一個人的創造力,不惜一切來實現目標

    3立志,有利於給平凡的人生注入活力,帶來自己夢寐以求的現實。

    《易經》說男人是陽,有志的男人才是從心理上具備陽的特質,也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男人。如受外族欺侮時,男人要立志把敵人趕出國門。和平時期,男人要立志,學好知識文化,鍛鍊好能力,建設好國家,建立好家庭……

    把志立好了,就相當於把基礎夯實了,再去立業,把事業做了,有了經濟收入,才去談情說愛,再美好的愛情也是建立在物質基礎之上,沒有物質基礎,愛情猶如空中樓閣,之後才能再去立家。

    所以,立志第一位,也是最重要的。立業是第二位,立家是最後一位。

    人生就像我們兒時學步一樣,是一步一步地走出來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在不虐殺的情況下,殺死流浪貓是否是一件正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