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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摩卡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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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房微言
交房時的實際面積(套內面積)比買入時的套內面積小,怎樣處理?我們要拿合同來看。
《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關於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大部分樓盤是這樣約定: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0.6%時,買賣雙方不做任何補償;
2.0.6%<面積誤差比絕對值≤3%時,買賣雙方按合同約定單價據實結算;
3.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3%時,超出3%的部分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
那我們套內面積少了,且誤差值>0.6%,是不是就能夠有補償呢?要看面積的誤差處理方式是按建築面積還是按套內面積。如果是按建築面積,那有可能是得不到補償,為什麼這樣說呢?舉個例子說。
我們買入時房子建築面積100平方,套內面積75平方。交房時建築面積仍然是100平方,套內面積卻只有74.2平方,誤差值>0.6%。
如果約定的面積誤差是以建築面積為標準,那就沒有補償,因為建築面積沒有變化;如果是以套內面積為標準,開發商要退回已多交的房款。
為什麼會出現買入時的面積和交付時的面積有差異呢?主要是預測面積和實測面積所依據的資料有差異所導致。預測時依據施工圖,實測時依據竣工圖,並實地勘查,因而前後會略有誤差。辦理房產證和最終的房款結算,均由實測為準。
綜上可見買入時的面積和實際交樓時的面積有差異,是比較普遍的現象。現在商品房買賣合同都是採用房管局提供的格式合同,合同裡有關於面積差異的處理辦法。我們發現面積有誤差時,根據合同約定來處理即可。
你好,如果定房與實際交房的年紀不符,國家是銘文規定的,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根據《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援;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援。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
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