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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語過添情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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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唐詩舍
世俗能真真切切的殺人,何況這個選擇。
選擇後者的多,說明男人的思想還都束縛在世俗下。什麼我沒做你的初戀,但我想做你的第一個丈夫,這些都是為了掩蓋自己內心逃脫不了世俗。
正真的內心恐懼的是怕別人說:你的老婆是個二婚。而當下社會,如果有人嘲笑男人,阿,你的老婆談過戀愛,或者說,你的老婆不是處女。
聽到這種話,我們不會為男人搞到委屈,反而會為問話的人害臊。因為在這新世紀的社會裡,我們能脫去處女情結,能理性的看待世間不是人人都能一開始就能遇見一往而情深,至死不渝的愛情。
但同時,即使在當代,仍然對離婚有偏見。你能多談幾次戀愛,說明你魅力足,而且世俗對你也沒有偏見,而你結婚次數多,世人就會看你不是騙子就是放蕩形骸。我想說,如果有這樣一種女孩,每次都要有儀式,才獻出自己的真愛,那麼為什麼我們不能把她定格為痴情的女孩!
社會發展到現在進步了很多,但仍然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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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湖心理
在同居分手女人和短婚離異女中選擇同居分手女,相信這也確實是很多男人的選擇。
這種多數人的選擇,符合男人的兩個心理第一、離異女讓人不放心,離異比同居分手代價要高,離異女選擇離婚,會讓人聯想對方對婚姻的態度是否有問題。而同居分手女,畢竟只是結束戀愛關係,這也是常見的事情,所以從心理上相對好接受一些。第二、選同居分手女名聲好聽點,畢竟對方不曾有過法律承認的婚約,從法律關係上來說是頭婚。
一個短婚離異的女人,尚難被人接受,那麼她離二次婚後,她的名聲、在婚戀市場再度擇偶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所以短婚離異女的第二次婚姻要謹慎得多,她再度離婚也有更多的顧慮。這又是選擇短婚離異女的一個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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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6049320387
一個和男友同居兩年的女人,男人都願意取,而結婚三個月的女人男人不願意了,原因很簡單,一張離婚證使女人大降身價,再說剛結婚三個就離婚,人們都會把問題歸給女人,男方花錢大辦酒席宴請賓客,是對婚姻的肯定,所以男方不會輕易離婚的。
和男朋友同居多少年,親戚朋友不見得知道這碼事,最多是不撿點,有些討媳婦本來就難,有這麼一個人還是樂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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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健康衛士262
別瞎乎悠!同居跟結婚沒啥區別,本質一樣,都是“二鍋頭”,男人娶妻必須遠離“二鍋頭”和大齡剩女!寧願無憂無慮,幸福快樂的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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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帆情感
這個問題,我記得孟非曾經在電視上回答過。我的觀點跟他是一樣的。
在中國,大部分人的思想還是比較傳統的,哪怕結婚三個月就離婚了,那也算是離異人群。
離異這個頭銜,在外人看來就是不體面的。娶個離異的老婆回家,是要承受一些偏見的。
而同居就不一樣了,哪怕同居兩年之久,那也只是戀愛關係而已。
分手和離婚是不能同等看待的。
我們不能左右別人的看法,那是他們的自由。
但跟什麼人生活在一起,是自己的選擇。感情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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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弱者代言人
動不動就離婚的女人?閃了吧!結婚三個月就離婚?就算是男方的過錯也說明她對婚姻太莽撞。戀愛怎麼談的?……何況還可能是她的錯導致的離婚呢!該不會是騙彩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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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隨風而來又而去
因為前著同居幾年都算未婚的。後者就算和初戀結婚在離的也是離異的。說白了就是聽著好聽的事。有的男或女,同居過的人都換了多少,只要沒結婚,都算是初婚未婚。真正明白的人會看人品選擇結婚物件。說難聽些,從事色情行業的女人最後換個地方找個不知道底細的人嫁了也是那回事。男女都一樣,結婚得好好找個人品好,有修養,家裡老人明事理的才能過的幸福。不建議因為年齡原因就隨便有個人就行,那會坑了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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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誠吹膜制袋
意義上相距一萬八千里,你去跟一個只有男朋友的女人親密來往和跟一個結了婚的女人親密來往,頭者只是渣女,後者可能導致出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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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清泉氵
或許就是個死要面子的原因吧!雖然同居兩年分手了結婚也是頭婚,而結婚三個月離了的就是個二婚,大約足擔心名聲不大好聽。有點接近掩耳盜鈴哈!
回覆列表
【每一次遇見,都有一份驚喜;我是語過添情,一起來聽聽內心深處的聲音!】
問題表面看來,沒毛病。
1.現在男女比例多少的國情在這個男多女少的大環境裡,能找到媳婦已經相當不錯,別挑三揀四的,撿到籃子裡的才是你的菜。
2.男人的心病對於結婚的另一半還是會帶有心病:“你的老婆是二婚的?”你們婚後生活幸福度如何尚且不說,單是聽到背後別人對你的閒言碎語,你受得了嗎?
3.婚後頭上帽子的顏色問題生活中總會有那麼多的人吃飽了撐著的:你老婆是離過婚的,那到我又看見她和前夫走到一起,有講有笑的,最後又去了哪裡哪裡……說得她們有一腿似的。一次兩次你可以充耳不聞,但是你身邊的人都在你背後指手劃腳,時間長了,你可能受不了。
這就是現實生活中男人娶二婚女的最主要的顧忌之處。
大夥應該會發現這樣一種情況:旅遊景點好看,對吧?而荒山野嶺,寸步難行,對吧?作為老司機的你,肯定明白我說的意思:被愛情“滋潤”過的女性會變得越來越有味道。
所以,用過的,未必不好。
為何男人找物件大部分都是選擇前者呢?同樣是已經被“處理”過的女人,為什麼前者值得信任,而後者卻不敢恭維?這裡面關係著一種態度問題。
先說後者,結婚三個月的女人。
結婚,意味著一個新家的組建;結婚,也是意味著男女雙方都經過深思熟慮後決定的結果。而新婚三個月就離婚,是對這個新家的不滿意?還是對眼前這個男人不滿意?離婚又意味著什麼?家,是心靈的港灣,是你累的時候放心依靠的地方,而她卻親手將這個新家毫不留戀地拋棄,她的心怎會如此之狠?這是對婚姻該有的態度嗎?
婚姻的建立完全靠兩人的信任!如果她讓你如此不放心,你還敢跟這樣的女人結婚嗎?你完全不知道她會在什麼時候對你不滿意而提出離婚,到時你想找個哭的地方都沒有。
相比於結婚三個月就離婚的女人,這個和男友同居兩年而分後的女人,就顯得更加值得愛護了,她帶著對男友深愛的態度度過兩年而不變心,這是一種對愛情和生活的態度,也是男人們想結婚的態度,這樣的女人更值得好好呵護。
她不能因為曾經錯過而責怪於她,只能說明她內心的單純,但是她對待愛情、婚姻和家庭的態度是認真的,這點無可置疑。
如果愛她,就給她最溫暖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