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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水娟

    不過分!為什麼呢?因為你們不違法!你們和繼父之間沒有形成法律上的撫養與被撫養關係,所以,你們就沒有贍養繼父的法定義務。我有一同事,父親在晚年時找了一個後老伴,過了十幾年吧,後老伴和父親先後都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於是,繼母被同事送到了養老院,父親被接入家中照顧,直到三年後父親去世。這三年間,同事從未去養老院看望過繼母,繼母是死是活沒人知道。但繼母有兒女,估計繼母的兒女能照顧。我要說的是,雖然你們沒有贍養繼父母的法定義務,但是繼父母陪伴了你們的父母多年,中國有一句古話,叫做只要這個女人坐到了你父親的床頭前,她就是你們的親生母親!說的就是一個仁和義字!父母在兒女長大成人後找了老伴,兒女會以“對兒女沒有任何貢獻”做藉口,拒絕施以仁孝,這顯然不符合大眾的仁義道德。雖然不違法,但顯然違背仁義二字。這樣的兒女,即使繼父母跟你們形成了撫養與被撫養關係,你們恐怕也還是有話說,這就是人們常說的“隔層肚皮隔層山”。一個後老伴的到來,讓兒女省去了多少照顧老人的麻煩,兒女給不了老人的精神上的東西,繼父母們也替兒女給了,難道這不值得感謝?

  • 2 # 明天會更好110085241

    這要看你母親和繼父在一起有多少年了,如果你當時是幾歲或者未成人,我想你的繼父應該是付出的,家庭過日子,油鹽醬醋茶,包括你學習費用,都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只是不起眼罷了。

    如果是這種情況,繼父老了,應該照顧一下他晚年的生活,自古以來孝為先,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

    如果是你母親和繼父是在你成家立業以後,才走到一起,對你一點都沒有付出,甚至有時候還要你為他付出,我認為你就不需要再照顧他了,在法律上沒有規定你必須要照顧他,因為他肯定還有兒女,叫他們接回去,你也省去了一塊心病。。。

  • 3 # 心如蓮花173349538

    孩子的確沒有贍養繼父繼母的義務。但在有些持定的情況下孩子有贍養繼父的良心約束。如果孩子們都長大成人了,母親再嫁父親再娶,孩子與繼父母是沒有任何關係的,更不用說贍養了。一般情況下老人再婚,都具備了給自己養老的經濟條件,身體狀況也應該是蠻好的,兩位老人走到一起的目的也是為了相依相伴,互不寂寞;為了讓子女対自己放心,為了不給子女添麻煩!所以老人再婚,孩子是不用管繼父母的。

    如果你從小同繼父母一起生活到長大成人,說繼父繼母沒有為你付出,似乎有點說不過去。特別是繼父,母親帶著小孩嫁人,一半是為了孩子的撫養。如果一個男人一無所有,那帶著孩子的媽媽會嫁給他嗎?繼父儘管沒有直接把錢物交給孩子,也透過母親的手給了的。所以,孩子未成年隨母親再嫁的,一定受到了繼父的養育。孩子長大後,繼父老了,你沒有贍養繼父的義務,卻有贍養老人的責任,這份責任來自良心的發現。

  • 4 # 我很好

    要根據自己的狀態而定!假如條件允許幫幫他又如何?路人都想幫何苦是一個屋簷下的人呢!當然,他不值當的就另當別論了!

  • 5 # nobu4358

    不過分,本來他對你們也沒有付出,沒有義務贍養他。但是如果在你十八歲成人前扶養過你的你還是要近些義務的,對你很不好的要你贍養也不可能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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