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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黑天亮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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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會飛的臭魚1
這個是要看情況的
1,你提出分手
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你不喜歡了,對他已經沒有感情了,再看見他,心裡也不會有一絲波瀾,對於這種情況,不會在意東西是不是他送的,該用還得用。
2,對方提出分手
很大程度你是被甩的一方,心裡承受可能會更多一點,會喜歡對方多一點,這個時候就會有一種睹物思人的感覺,建議不要再用他送你的東西,免得回憶起在一起時候的點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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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幾味苦茶
如果有用的話,我會繼續用。如果是沒用的東西,我會丟掉。
如果你看著堵心,丟掉也沒什麼可惜的。睹物思人,乃是人之常情,不想感情添堵,扔掉這樣沒什麼不好的。
其實戀愛跟打怪升級沒什麼區別,前任送給你的東西你就當做是任務獎勵就好了。
如果你覺得扔掉了又會可惜,就像我一樣接著用,隨著時間推移,你還是會慢慢忘記ta,所以ta送的東西也不過是東西罷了。
我為什麼說能用就用,不能用就不用了?能用起碼還有一定的價值,如果你覺得這東西沒什麼幫助的話就給扔掉了。
當然了,如果你很在意它的話,我建議你還是扔掉吧,多經歷幾段感情之後,你就會發現前任送的東西不代表什麼,能用就用,就是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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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肖生情感
其實這就是一個,怎麼才是真正忘記一段感情的問題。
看過一段話,很贊同。忘記一段感情,不是不看他的朋友圈,不去他曾去過的地方,不穿他送你的高跟鞋。而是,坐在熒幕前,一抬頭,一瞬間,原來我和他談過,沒有波瀾,沒有悲傷,也沒有喜悅。彷彿昨日清風,拂過臉頰,不去想他的溫度,他的去向,僅此而已。
如果真的放下了,用與不用,有何不同?如果沒有放下,扔與不扔,又有何不同?
若沒放下,心有不甘,大可以放抽底,讓時間來封塵,不好嗎?
想起三毛的詩:
如果有來生,要做一棵樹, 站成永恆,沒有悲歡的姿勢。
一半在塵土裡安詳, 一半在風裡飛揚。
一半灑落蔭涼, 一半沐浴Sunny。
非常沉默、非常驕傲。
從不依靠、從不尋找。
如果有來生,要化成一陣風, 一瞬間也能成為永恆。
沒有善感的情懷,沒有多情的眼睛。
一半在雨裡灑脫, 一半在春光裡旅行;
寂寞了,孤自去遠行,
把淡淡的思念,統統帶走,
從不思念、從不愛戀;
回覆列表
應該是不會了,不想思念過去,也不想讓這些東西看著再折磨自己了。從內心裡講看不見前女友送的東西,或多或少的就用不著想起以前。
可能還是放不下的緣故吧,看見一丁點關於她的。又回到那種要死要活的處境。最好也就什麼也不想要,什麼也不想看到。慢慢的也就無所謂了。
和平分手的話,送的一些東西確實也能用。分手是不合適,沒什麼深仇大恨。該用的東西還是要用的,衣服該穿的還是要穿。不完全就說分手老死不相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