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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潘龍江悔恨寫紅塵情歌

    我的回答最標準,如果是民歌就不要版權,如果是50年內的創作歌曲,就可能侵權。由於岳雲鵬不懂得法律,歪唱《五環之歌》,現在已經成為被告。岳雲鵬如果上中央電視臺,就會有人舉報他違法行為,所以他就上不了。比如何雲偉,曹雲金。所以你們不要攻擊這兩個人了,他們隨時可能舉報。

  • 2 # 於小小

    不需要的,且不說這些角們在相聲中唱的歌能增加歌曲的傳唱度,讓歌曲有了第二次生命,有了除了原作者之外又一次火起來的機會;就是需要收版權費,憑德雲社班主郭德綱老師的影響力,憑德雲社這些角們的影響力和龐大的人際關係,也沒有人找他們要版權費的。

    我們看看《著作權法》中的有關規定:依據《著作權法》第12條,改編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人享有。仔細想想,這些角們在演唱別人的歌曲的時候,無論是詞還是曲,多少還是有些改動的。那麼是不是說這就是他們的二次創作呢!

  • 3 # R娛記

    德雲社的這些角兒唱的歌不需要版權,因為他們是改編別人的,這些被改編的歌曲原本就是在民間傳唱的。

    現在德雲社的很多人氣高的相聲演員每次在說相聲的時候總要唱歌,他們獨特的演繹風格,把曾經的一些比較有名的流行歌曲改編的非常有韻味,給人一種耳目一新的感覺,反而讓之前的歌曲翻紅了。比如岳雲鵬的《五環之歌》,張雲雷的《原來的我》、《別那麼驕傲》、《聽不到》,孟鶴堂的《滴答》等等。

    不知道為什麼現在的年輕人越來越喜歡德雲社的這一些相聲演員,反而對追星沒有以前那麼熱情了。可能是因為娛樂明星現在千篇一律,比如說吳亦凡、鹿晗等人,造型風格都一樣,早就被人們看膩了,審美疲勞了,還是看張雲雷他們感覺好。

    張雲雷他們都是多才多藝,不只是會唱戲曲,也會唱流行歌曲,而且唱歌的時候有一種獨特的風格,很多歌曲都被他們再次唱紅了。

    但是這些歌曲不需要版權的,因為歌曲創作出來就是讓民眾傳唱的,如果傳唱度越廣說明這首歌越紅。張雲雷他們的功勞就是起到了很好的傳唱作用,並且進行了改編,有了自己的風格。如果說非要版權的話,這個是屬於相聲演員自己的版權,因為這些是經過他們自己改編而產生的,新的作品也是廣為流傳,主要是因為它們的演唱者是張雲雷等人而更受觀眾喜歡。

  • 4 # 袖子看娛樂

    看了同好的回答,除了@相聲演義說的在理,其他幾位的回答實在不敢苟同。

    德雲社確實因為《五環之歌》被告過、小嶽嶽唱《成都》也是經過趙雷授權的。

    大體就是這個意思,反正,咱們觀眾看著圖的就是個熱鬧、開心,總會覺得貌似一切都很簡單、很隨意、輕輕鬆鬆就能搞定,其實背後的、我們看不到的那些運作和付出還是很多的。

    “角兒”,不容易當啊。

    德雲社這樣的大招牌,更是“小心駛得萬年船”,只是不外透罷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果進化論是錯誤的,為什麼人類發現的超過10萬年以上的化石都跟現代人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