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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宋家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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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冷茶熱飯
謝謝邀請。我也是一位上班族,雖然在這方面沒有很權威的答案,但是你的問題其實跟大部分打工族都息息相關。所以我僅代表個人意見談談自己的看法。我上家公司在和我牽合同的時候,沒有提供紙質合同,只有人事發了一個電子版合同給我,另外,電子版合同啥也沒寫,我自己填的薪資,日期等等。因為種種原因,這家公司沒幹多久就辭職了。後來在發薪資的時候,就因為合同的事,只拿到部分工資。而且這部分工資是我找公司總監要的,因為一開始我找人事要工資,她沒有打算給我。所以,作為一個用血和汗去換錢的我們平民老百姓,一定要重視合同。最好為紙質合同,一式兩份,且要有公司蓋章。因為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旦出現問題,我們和公司沒辦法協商解決,那麼我們可以用合同走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利益。所以合同一定要重視,不然吃虧的就是自己。針對提者,只有一份合同,且合同日期等不詳,完全可以找公司,讓公司給你補充完整,多留個心眼。第二個問題是沒有五險一金,這個在面試的時候難道自己沒問嗎。如果面試公司說有,但是去上班的時候卻又不給你,我覺得你可以不必去上班了。因為這種公司已經不值得你去付出。早走也是不浪費自己的時間去找下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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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社保小達人
樓主你好,入職以後勞動合同只有一份,沒有寫入職日期之類的,但是隻有簽字入職,也沒有繳納五險一金,該怎麼辦?首先這個勞動合同依法簽訂,那麼是屬於一個正常現象,當然沒有簽訂,這種入職日期很明顯是不合理的,因為在勞動合同當中都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從哪一年哪一天進入這個工作單位,那麼從這個時候開始,你和所在的工作單位就確立了這種勞動合同的關係。
所以不寫時間,實際上就等同於無效的勞動檔案,那麼一定要跟所在的工作單位約定好時間之後,然後重新簽署這份勞動合同,然後依法來讓所在的工作單位正常來參保五險,當然這個五險是屬於法定的義務,核算之後住房公積金不屬於法定的責任和範疇,所在工作單位如果不繳納住房公積金是一個正常。
那麼我們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後,更多的是,要求企業單位來繳納五險的待遇,因為五險對於我們個人來說是至關重要的,也就是所謂的社保,其中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將伴隨我們一生,如果說我們的累計繳費年限比較多,那麼將來所獲得相關的待遇也是比較多,也就是養老金和這個退休醫保的待遇也是相對比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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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是勞動部門印製的統一版本,上面規定的法律條款,是不允許塗改變更的。雙方約定的內容也比較清楚,如,勞動內容,工作時間,工資待遇、合同期限、繳納社會保險、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等,都應在勞動合同上寫清楚,補充條款可以在附則上寫明,並註明“未盡事宜再協商解決”的字樣。
企業必須以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這是法律上對企業的一種強制措施。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責任,勞動者可以持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表、證人證言等有效證據,到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投訴該企業,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