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腳手架工程量計算一般規則:
1、建築物外牆腳手架,凡設計室外地坪至簷口(或女兒牆上表面)的砌築高度在15m以下的,按單排腳手架計算;砌築高度在15m以上的或砌築高度雖不足15m,但外牆門窗及裝飾面積超過外牆表面積60%以上的,均按雙排腳手架計算。
2、建築物內牆腳手架,凡設計室內地坪至頂板下表面(或山牆高度的1/2處)的砌築高度在3.6m以下的,按裡腳手架計算;砌築高度超過3.6m以上時,按單排腳手架計算。
3、石砌牆體,凡砌築高度超過1m以上時,按外腳手架計算。
4、計算內、外牆腳手架時,均不扣除門、窗洞口、空圈洞口等所佔的面積。
5、同一建築物高度不同時,應按不同高度分別計算。
6、現澆鋼筋混凝土框架柱、梁按雙排腳手架計算。
7、圍牆腳手架,凡室外自然地坪至圍牆頂面的砌築高度在3.6m以下的,按裡腳手架計算;砌築高度超過3.6m以上時,按單排腳手架計算。
8、室內天棚裝飾面距設計室內地坪在3.6m以上時,應計算滿堂腳手架,計算滿堂腳手架後,牆面裝飾工程不再計算腳手架。
9、滑升模板施工的鋼筋混凝土煙筒、筒倉,不另計算腳手架。
10、砌築儲倉,按雙排腳手架計算。
11、儲水(油)池,大型裝置基礎,凡距地坪高度超過1.2m以上的,按雙排腳手架計算。
12、整體滿堂鋼筋混凝土基礎,凡其寬度超過3m時,按其底板面積計算滿堂腳手架。
一、腳手架工程量計算一般規則:
1、建築物外牆腳手架,凡設計室外地坪至簷口(或女兒牆上表面)的砌築高度在15m以下的,按單排腳手架計算;砌築高度在15m以上的或砌築高度雖不足15m,但外牆門窗及裝飾面積超過外牆表面積60%以上的,均按雙排腳手架計算。
2、建築物內牆腳手架,凡設計室內地坪至頂板下表面(或山牆高度的1/2處)的砌築高度在3.6m以下的,按裡腳手架計算;砌築高度超過3.6m以上時,按單排腳手架計算。
3、石砌牆體,凡砌築高度超過1m以上時,按外腳手架計算。
4、計算內、外牆腳手架時,均不扣除門、窗洞口、空圈洞口等所佔的面積。
5、同一建築物高度不同時,應按不同高度分別計算。
6、現澆鋼筋混凝土框架柱、梁按雙排腳手架計算。
7、圍牆腳手架,凡室外自然地坪至圍牆頂面的砌築高度在3.6m以下的,按裡腳手架計算;砌築高度超過3.6m以上時,按單排腳手架計算。
8、室內天棚裝飾面距設計室內地坪在3.6m以上時,應計算滿堂腳手架,計算滿堂腳手架後,牆面裝飾工程不再計算腳手架。
9、滑升模板施工的鋼筋混凝土煙筒、筒倉,不另計算腳手架。
10、砌築儲倉,按雙排腳手架計算。
11、儲水(油)池,大型裝置基礎,凡距地坪高度超過1.2m以上的,按雙排腳手架計算。
12、整體滿堂鋼筋混凝土基礎,凡其寬度超過3m時,按其底板面積計算滿堂腳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