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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球迷和平大使

    先不說這個動作有多滑稽,就難度來說,這個比直接撲難度大多了,肯定沒有門將願意嘗試,扔100次都不一定扔到一個。萬一真的成功了,不管怎麼判都可以載入足球史了吧。

  • 2 # 恰恰有內涵

    撲救有效。但會再判一次禁區內犯規。死球后,裁判回暫停比賽。守門看人緣了。比賽進行中隨意脫鞋,還投擲。間接任意球跑不了了。

  • 3 # 烏魚足球

    哈哈哈哈,動畫片看多了吧。

    不過我們姑且就事論事,看下發生這種事情怎麼處理。

    首先撲救成功的話,那麼當然是有效的,球場內一切物體都是有效的,這一點我想大家沒有任何疑義。

    但是,接下來問題就大了。因為這與足球比賽規則當中的關於裝備細則有關。

    足球比賽對於場上隊員的裝備是有嚴格規定的,隊員必需的基本裝備是:運動上衣;短褲(如穿緊身內褲,必須與短褲的主色同一顏色);護襪;護腿板——護腿板必須由護襪全部包住,由適當的材料製成(橡膠、塑膠或其他類似材料),提供適當程度的保護;足球鞋。

    每名守門員的服裝顏色必須有別於其他隊員、

    那麼當題主所說的情況發生的時候,缺少球鞋的該隊員已經屬於“衣冠不整”的違規情況。

    對於違反此規則的:

    ·比賽不需要停止;

    ·裁判員指出上場隊員的裝備有問題後,該隊員應離開比賽場地去調整裝備;

    ·除非該隊員已經調整好裝備,否則應在比賽停止成死球時離開比賽場地;

    ·離開比賽場地調整裝備的隊員在未得到裁判員許可前不得重新進場;

    ·裁判員在允許隊員回場前需檢查隊員裝備;

    ·隊員只有在比賽成死球時方可重新進入比賽場地。

    ·隊員因違反以上規則而離開比賽場地,在未得到裁判員同意即進入(或重新進入)比賽場地時,將被警告並出示黃牌。

    如果裁判員停止比賽執行警告:

    ·由對方隊員在比賽停止時球所在地點踢間接任意球重新開始比賽。

    所以,如果真的有這種情況發生,那麼裁判將依據這些條例進行判罰。

    但是,在所有競技體育比賽中,禁止不當得利是一個基本的判罰原則,而且場上投擲球鞋可以認定為一種可能帶來傷害的行為,也許裁判依法沒有當即停止比賽,但是可以以惡意破壞比賽秩序為理由追加處罰,無論是當場還是賽後。

  • 4 # 裁判放大鏡

    足球競賽規則中明確說了,用手中的物品觸擊球判罰手球犯規!守門員位置特殊,判罰間接任意球,黃牌警告

  • 5 # 武林—萌主

    樓上那些都是胡扯。足球規則中,使用手丟球鞋砸球,屬於手部延長,算手球。如果是守門員在禁區內這麼做,是規則允許的,哪怕守門員穿著漢服上場,長袖亂舞把球擋下,這也是算的。如果真的能脫鞋把球砸出去,恐怕連瘋子門將的蠍子擺尾都比不過這一經典撲救。

    不過,如果是其他球員這麼做。那就呵呵了。故意手球破壞幾乎必進的球,紅牌+點數一條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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