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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心靈感想

    合法。

    依據是《繼承法》第十六條:“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 2 # 指尖上的青春Guitar

    你好,中國繼承法規定:對於未盡贍養義務的子女,在繼承財產時,可以少分財產;對於有能力而不盡贍養義務的子女,甚至可以不分財產;對於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兒媳和女婿也可以分給財產。

  • 3 # 雲來如風

    這是一個十分揪心的話題,現實生活中常常遇到,的確不好處。

    在兄弟姊妹中,有的對老人的贍養問題,可以說是不聞不問,推三阻四,但反過來在談到遺產的時候,卻是另一番景象,寸利必爭,寸利不讓,甚至有的還橫刀相向。

    談到老人遺產怎麼分?還能怎麼分?只能對半分,要不然只好對簿公堂了!

    如果對半分,贍養老人的你,肯定心裡不舒服,不情願,不心甘,但又有什麼法呢?只有無奈!

    這裡,我不妨舉一個自己的親身經歷的例子:

    曾經的我,也遇到今天你遇到的事。父親住院不聞不問不說,父親去世到安葬,三天四夜,大哥只到父親的靈堂來過一次,且時間不到半個小時。父親的整個後事都是我一手一腳經手,沒有合個一次眼。到頭來,在分割父親少得可憐的存款時,由於我計算疏忽大意,少給他算了200元。結果打電話劈頭蓋腦的破口大罵我一通,說什麼我發父親的“死難財”。父親去世快三年了,我們原來的親兄弟,也行同路人,自然再也沒有來往。

    因此,如果你老人遺產比較多,恐怕紛爭不會少。如果協商不下去,還是隻能透過法律渠道解決,反正遲早都要撕破臉。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些私立幼兒園真的很差勁,不允許家長說一句不好的話,老師還經常換來換去,你那也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