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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漢超暱稱微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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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匯雁1
罪疚是專門用來描述一種特殊心態的詞彙。
一,罪疚一詞由罪和疚組成。疚是主體,《罪》是形容《疚》的。
因為精神上背負罪惡感,而內心久久的在悔恨自己。
①認識到自已《真》的犯下罪惡,而且不可饒恕。內心深深的懺悔。
②沒有直接責任,並不構法律層面上的犯罪,但認識到這中間,自已也有一定的責任。以致於導致辦事失敗,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損失,因此內心產生的一種久久不能釋懷的《悔恨》自己。
看到“悟空問答”所出“大家討論討論罪疚是怎麼一回事?”很感興趣,也很有想法!這個題目不僅出得好,而且從某種意義(注:即每個人對“罪疚”的自查、自省以及深刻認識等)上來說,有著積極的引導人向著“真、善、美”以及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方面追求作用!
當然,要想產生這種積極的作用,不是說僅對“罪疚”這個詞彙的意思有了些許的瞭解,或僅限於對“罪疚”的“討論討論”,而最為重要的是——,當一個人意識到了“罪疚”的時候,該怎麼樣的去“認識自己”,從而去“改變自己”,這才是問題的關健所在。
所謂“罪疚”照《現漢》所說,是指(一個人)自覺違反道德標準時的一種情感體驗;或是指當一個人想去做或已做過某事,而這一行為與構成他的良知的道德標準、價值觀相矛盾時所產生的一種不安和羞愧的情感體驗。這樣說當然是不錯的,但因著每個人之“道德觀念”及“罪之理解”和“法律意識”認識上的䢛異與不同,這所產生的所謂“罪疚”也就有了較大的差異。
照我個人對“罪疚”的“罪”之理解應該是,一方面凡一切違犯違規法律的當然都是罪;另一方面就是凡一切違背“公序良俗”及“社會公共道德”的應該也算是罪;再一方面就是“宗教觀點”所認為的“罪”——,“知道善不去行的”以及“凡看見婦女(男人)心裡動了淫念的”和“心裡恨人、咒詛人的”、“無端發脾氣的”、“撒謊的”等等。
這樣說來,不知(你,我)曾經“犯”沒“犯下”這樣的一些“罪”呢?您對這些的“罪”又是如何認識的呢?您對這些“罪”痛苦過嗎?悔恨過嗎?且“下定決心”願意去改正它嗎?如果真是如此的話,相信您一定是一位追求“真、善、美”以及完全是一位有正義感、高尚情操和崇高道德感的人!也必定是一位有益於國家、社會和人民的人!也必定是一位對家庭有責任感的人!
我知道我今天的觀點可能過於“偏激”或“過於神聖”,在您的眼裡或“不受待見”或“嗤之以鼻”,但在我的思想裡我覺得這都是很”自然的“,不是說我做到了,不是!我乃是竭力的去追求向這些方面去做!每每我犯下如上之“罪”後,我總是痛苦難當、痛心疾首、後悔不疊!但我也因此而痛下決心去“對付自己”!我知道“我的劣根”,我知道“我的醜陋”,我知道“我的卑鄙”!我將會活到老、學到老!且踏著先賢的足跡向前、向前,直到歸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