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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山綠水邊依依雙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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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5449523999821
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借婚姻之名索取鉅額財物和彩禮。索取高額彩禮和車,以及三金五金飾品,特別嚴重的是女方憑空新增上名字在男方全款房產證書上。這些嚴重索取行為,在婚姻法中嚴厲禁止的。說白了就是詐騙行為,只是沒有組團騙婚那麼惹公安機關的眼而已。其實這和組團騙婚沒有實質性的區別,閃婚閃離比組團詐騙還陰險狡詐,畢竟閃婚閃離繞過了法律制裁。現在農村出現結婚難,離婚也飆升,要彩禮和物質後閃離,就是隱形詐騙。女方說的很漂亮,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女兒才有保障,那男方的保障在哪裡?男方給天價彩禮就證明愛女方很深,那女方拿什麼證明愛男方,純粹是強盜邏輯!男方要學會保護自己,遇到索取鉅額財物和彩禮的行為要敢於向公安機關報案。不然公安機關沒有理由拘捕任何人。重男輕女的思想作祟,賣女兒護兒子,寧願冒風險違反婚姻法也要完成重男輕女的舊思想行為!你們敢保證你兒子能幹兒媳婦孝順贍養你們嗎?現在農村出現那麼多的富養兒子虐待老人現象,你敢說下一個被虐待的就不是你了嗎?兒女都是傳承人,零彩禮,還贊助一筆錢給女兒買婚房,財產兒女共同繼承,共同贍養,家庭幸福社會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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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英莫問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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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存在著這種情況,①是高額彩禮,因為女方是以金錢為主的愛情觀,肯定是離婚率高,得不到婚姻的保障。這在現實生活中,是有很多實際例子的。②是一定也存在隱形婚姻的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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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縣一中一名女教師,還有很高的學歷,今年34歲了,去年結的婚,在結婚前詐騙了很多人,有名有姓的共7人,涉及金額百萬,據自己說,已經與17個男人睡過。去年結婚時,要彩禮50多萬,現在又提出分手,估計超不過今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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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來防範,我認為應該這樣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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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是不是有正確的愛情觀,這是這件事情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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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超出常理的部分,一定要多長心眼兒,絕對不能任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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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必須瞭解她的婚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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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對她的家庭要好好的瞭解,是不是一個正經兒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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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要多方防範。
回覆列表
“隱形”的?詐騙就是詐騙。除了“美債”,那個詐騙是公開的?在目前的社會大多數提倡裸婚的才是赤裸裸的詐騙嫌疑犯,不少女裸婚沒有後悔藥吃,只有少數裸婚者才是真心誠意的。再回頭看看離婚女性,“願意淨身出戶”的有多少比例?被迫淨身出戶的又有多少?
不知道你這樣挖空心思的挑起矛盾,是為了什麼?矛盾多了,你就能娶到老婆?這個社會有錢的有老婆,有能力的也有老婆。沒錢沒能力的只要人帥智商沒問題,也有人願意嫁。甚至沒錢沒能力,人也不帥,但吃苦耐勞,願意疼女人的,要求不高的,也有人願意嫁。剩下除了不切實際的,就是缺胳膊少腿的,娶老婆確實有難度,但是腦子有病的肯定沒有正常的人願意嫁給他。不知道你屬於那一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