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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仲夜

    有偶像,自然就有粉絲,明星的生命力,就是觀眾的關注度。

    現在粉絲已經沒有年齡限制了,上到80歲奶奶,下至幾歲孩子,他們都有自己的審美和關注的公眾人物。

    我的看法,追星可以,但理智追星。

    要追的有價值,追本質的東西。偶像的敬業,努力,進步,才藝,為人的品格,對社會的付出和貢獻,這些該模仿和看齊的。

    追臉,追個性不羈,把浮躁幼稚當桀驁,這就失去了偶像的意義。

    吳大叔,範大姐,黃大哥,文小哥,最後都遭到反噬了。

    追一個沒什麼實力,素質一般,甚至劣跡斑斑的藝人,沒有意義。當時PGone也有人捧,看不明白,在我眼裡李小璐也是劣跡藝人。

    追胡歌追易烊千璽追彭昱暢都行。如果追范冰冰,安吉拉大寶貝,我不怎麼認同。

    其實我並不認同:“追星”這兩個字。

    因為追,就已經是一種追逐,一種迫切行為了。

    現在娛樂圈藝人無數,優劣混雜參差不齊,入圈門檻隨著選秀節目的推出越來越低,也出了很多影響很不好的事件。

    未成年追星,也看追的是誰,怎麼追的。

    吸引粉絲的,可能某一種才藝,某一部電視劇,或者就是長得好。

    粉絲文化是現在社會的一種主流現象。

    相比較前幾年,哈韓現象已經沒有那麼瘋狂了,當年從HOT,神話,東方神起,bigbang,superjunior,GOT7,少女時代等等,南韓幾大娛樂公司不遺餘力的一代一代推出少男少女組合,瘋狂向中國日本以及世界輸送,在中國培養了無數腦殘粉,舔顏粉。

    後來南韓男團組合解散的解散,入伍的入伍,中國的TFboy以及新生代組合藝人也培養了不少,漸漸展露頭角的年輕演員歌手越來越多,粉絲注意力也就基本轉回國內。

    為了追星,看綜藝追番買CD,買明星周邊,看演唱會,如果都是自己花錢,無可厚非,如果問父母要錢,堅決反對。即便自己花錢,如果佔自己大部分開銷也是不理智的。追到國外去看演唱會,接送機,我可能不會這麼做了。

    就比如明星開服裝店,薛之謙開服裝店,粉絲一掃而空。因為買了偶像店裡的衣服,覺得很自豪,很驕傲。這種自豪感來的莫名其妙,可能是因為我不追誰吧。

    我有記憶開始的粉絲文化,應該是從初中開始,那時候我姐姐的房間貼滿了海報,郭富城,林志穎,小虎隊。

    後來《流星花園》播出,我姐姐開始貼F4,想方設法搞來CD,熬夜追劇,怕父母發現放很小的聲音。也就是從那個時候,我開始跟著她一起關注明星。

    那個時候我們追星很簡單,就是上街買幾張人家列印的明星海報,買磁帶聽歌,買封面有明星的筆記本,僅此而已。

    現在明星太多,我目前欣賞的幾位有易烊千璽,王一博,宋茜,都是跳舞非常刻苦優秀的人,他們的作品我會第一時間關注,其他基本不會了。

    學生關注明星,學優秀的品質可以,但盲目崇拜,肯定是要約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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