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錘子啊二條
-
2 # 天道籌勤15
我同意。該刑事拘留。你家小狗咬人家。叫人家狗給咬死了。你家小狗不是作死嗎?你判刑都應該。而且你還得賠償經濟損失。這就叫公平。
-
3 # 手機使用者6332734715
法制,法制,從申現在是法制社會。咋就這麼多法盲呢?霸座,拒檢,打人,打狗,槍方向盤,這些人就真一點法律意識都沒有。?都願以身試法可悲啊。
-
4 # 燈光讓生活更美好
這個故事應該是,未系牽引繩的貴賓犬攻擊了繫了牽引繩的金毛犬,結果貴賓犬被咬死,貴賓犬主人叫來數人攻擊金毛犬主人(七十多歲),已逃離的金馬犬返回護主被打死,其主人也被打傷住院,貴賓犬主人被刑拘。
本人住順德,家有一條黑拉多,大家聽聞此事非常震驚,這個貴賓犬主人是一錯再錯。首先,遛狗必須使用牽引繩,而且貴賓犬有一定攻擊性,被咬死是咎由自取。其次,糾結數人報復金毛是蠻橫不講理,一是人家系了牽引繩,二是金毛、拉布、二哈是公認的狗中最喜歡人的品種,相對沒有攻擊性,錯在貴賓犬挑釁。最後,這也是最可惡的,數名壯漢攻擊金毛犬主人,一個七十多歲的老者,如果傷勢嚴重就是故意傷害罪了。
金毛有義,惡人無理,法律莊嚴,有罪必懲!
-
5 # 武志斌7
不管是什麼犬始終都是犬,沒有動物比人的地位高,社會主義社會以人為本,所以無論怎麼把犬稱為貴賓也好兒子也好都是不能從法律角度來解讀的,這是一種極端錯誤的誤導行為,而只能以傷害人身為法律依據予以刑拘,不管因為什麼而打傷人這是違法的,只能報警,不可私下侵害他人人身權利,這才是正確的導讀!
-
6 # 小李阿中
狗就是狗,狗命不同於狗價,以狗價估狗命很荒唐。再者,狗是有使用期限的物,是須折舊的,如果狗的使用期限是10年,初價是2萬元,使用7年後只能低於6000元,到10年後它死了,吃肉還有點價值,埋了一紋不值,或還倒貼錢呢。說養了7年,一共花了30萬,那也是養寵物賺快樂,是狗主人的生活消費,不是投資。還有,對狗以暴制暴一說很荒唐,說狗有錯也很荒唐。對於狗的行為,在法律上沒有對錯之說,只有溫順與兇惡的區別,以暴制暴不包括人對動物動粗,狗有錯責任在於主人。打死咬死狗的狗,扯平了。
回覆列表
首先 金毛 拉布拉多 哈士奇是世界三大公認沒有攻擊性的狗狗 這個事件首先大家應該清楚 金毛是有牽引繩 泰迪是沒有的 泰迪這個狗有時候其實很討厭 雖然我也養的一隻 愛亂叫 主人在身邊的時候會狗仗人勢 金毛為什麼會咬泰迪 大家心裡自己也清楚
其次 金毛剛開始 被女子叫來的人打的時候 金毛是跑了的 然後女子叫來的人又開始打金毛的主人 一個七十多歲的老人 然後金毛看見主人被打 又回來保護主人 被女子叫來的四五個壯漢活活打死 老人也受傷進了醫院
這件事情我看到的時候很氣憤 也同時被金毛保護主人所感動可惜 希望這種可惡的人早日受到嚴懲
再有希望各位鏟屎官出門一定要佩戴給毛孩子牽引繩 這是保護他人也是保護自己的毛孩子不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