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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長沙美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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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Noodles17179773680
關鍵點之一:當地村民知道河道被挖出了5、6米的深坑,而父親卻說沒有。溺水孩子作為未成年人,家長未盡到監護責任。
關鍵點之二:採砂周圍未有安全警示牌,沒有禁止下河等標語。而附近村民集中,小孩比較多。作為企業應當負有提醒的責任,因為採砂採出深坑,從水面是看不出什麼的,即使會游泳的大人,遇到這種情況也十分危險。採砂企業,沒有做警示,採完砂,賺完錢,拍拍屁股就走人,可惡至極。
關鍵點之三:政府工作人員是知道這件事的,環保督察介入過,這種危險性也是一望而知,但是工作人員沒有督促企業做好警示,後續被挖過的地方也沒有任何行之有效的預防措施。這是政府的失職。
然後才是兩個孩子自己的責任,10多個孩子,或多或少有人聽見這件事,也許因為僥倖,也許因為貪玩,總之不顧危險下河,最終釀成悲劇。
“河道兩邊都是田地,以前村民們幹活都是直接過河,現在根本過不去,只能繞行”,
砂企業給村民們的生活帶來了不便,卻沒有人向政府,向企業反映這個問題,維權意識很淡薄。但是即使這樣,村民也可以想辦法設定警示標語,但沒有這麼做。
最後,如果採砂企業做好警示,負責人一點,如果政府部門監督督促到位,如果村民能夠為何合法權益,主動做好警示,如果孩子的家長盡到監護責任,如果孩子不去危險的地方遊玩,只要做到其中一兩條,悲劇就很難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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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嘉人兒
首先感到痛心。兩條鮮活的小生命還沒綻放就提前凋零了。兩個家庭陷入無底深淵,支離破碎。
河道採砂固然是害人不淺。沒有提示,不設警示牌,給周邊村民造成諸多不便及危險。拿著政策做文章,肥了個人,苦了百姓。罪魁禍首非他們莫屬。
但我認為最大責任還是在於家長。說一千道一萬家長是孩子的監護人,安全教育問題學校和新聞媒體是老生常談的話題了。孩子頑皮是天性,作為家長,應該起到保護和監督的作用,盡到看護好孩子的責任。怎麼能放任小孩到河道里游泳戲水呢?
就算沒有河道採砂,河裡的情況也是變化多樣的。就算水性好的成年人在河道里游泳也會經常會遇到足以致命的危險!
孩子已經去了,也不忍心再指責家長的不是了。願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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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湑水居士
曾經發生過一起祖一輩打魚人的第四代成年人在距家兩三百米的地方失蹤了!就七八年前的事,兒孑發動全村人尋找硬是設找到,那陣子河裡未漲水,奇怪了!後來有人想到不遠處的掏沙金坑,果不其然,在沙金坑的稍下游找到了屍體,不應該呀!魚戶人家能不會水?這冤魂找誰去!人說水火無情呵!希望警示一些在水面前大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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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夏天,是各地水域發生溺水事件高發時段。
家長、學校不僅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也要開展防溺教育。學生學會水中自救能力,可以減少溺水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