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小區強制業主必須刷臉識別才能進入,而刷臉錄入時,不僅要上傳本人照片,還要輸入姓名、核對身份證號、手機號碼,這些都是非常隱私的個人資訊,請問這樣強制執行是否侵犯業主隱私權?如果業主起訴是否有依據?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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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學游泳的魚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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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頭16
為了保證小區治安秩序井然,不發生刑事案件,刷臉行為只是一種措施,你不刷也可以,寫一份保證,你們家不管人,財產發生不確定因素,和物業無關,你們家自負,物業刷臉是為你們的安全著想,別好心當成驢肝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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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天視線
人臉是人的個人人權及隱私的一部分體現,在房地產合同中,或者是在物業管理的合同中,如果沒有約定,必須刷臉才能進入小區的話,那必須要徵求業主大會2/3表決透過才能實施刷臉進入小區的規定,如果強制刷臉採集個人業主的生物特徵資訊,則屬觸犯法律!目前,很多社交軟體或者是手機APP,或者是銀行等金融機構為了監管的需要,進行個人生物面部特徵資訊的採集,目前,相關法律還不完善,沒有對此進行限制規定。屬於法律的模糊地帶。採集個人面部生物特徵資訊,應徵得被採集人的同意,如果強制要求,則應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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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資訊。
但在實踐中,公安機關等基於刑事偵查、犯罪打擊,政府部門基於特定公共利益等進行的個人資訊收集及使用是合法的。
在其他一些具體應用中,是否進入人臉識別系統最好還是尊重當事人的意願,充分考慮公民的“隱私權”。
傻瓜東西,這個有什麼違法的,小偷還沒提出異議呢。單位考勤刷臉,怎麼沒人吱聲,為了那點工資裝的像孫子似的。回到小區,就裝大爺了。雖然,我也對物業的有些做法不贊同,但是園區管理方便和不安全就是近義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