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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寂寂空山新雨後

    是的,租客同等價格下,有優先購買權,另外買賣不破租賃,其他買家接收你的房子,也應當繼續延續餘下的租賃合同。

  • 2 # 二十九號技師

    必須,因為租客享有優先購買權,如果不想後期扯皮,最好前期通知,並且讓租客簽署放棄購買協議。假如說在租客不知情的情況下房東的房子賣掉了,而且租客的合同到期還早的話,租客有權拒絕搬走,一直居住到合同到期。租賃合同大於買賣合同。嚴重點說,如果租客想搞事情,就憑藉自己沒有籤放棄購買協議,你的買賣合同無效。

  • 3 # 合肥老李

    此事須遵循俗稱“買賣不破租賃”這一條款,落實到具體操作中主要有兩層含義:

    一是如果租賃合同在先且未到期,則即使房屋發生買賣轉讓,後續房東仍然要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直至原租賃合同到期,當然雙方協商一致提前終止或解除租賃合同的情形除外;

    二是如果租賃合同在先且未到期,則房東如果要出售房屋,租客是享有優先購買權的,即:

    第一,房東要正式通知(一般建議書面通知為宜,避免日後扯皮)租客此房屋即將出售的資訊;

    其次,房東要徵詢(可與第一條內容合併後以書面通知形式送達租客)租客在同等條件(房屋轉讓的主要條件,如價格、付款條件等)下是否願意購買該房屋;

    第三,如租客回覆房東表明放棄優先購買權,或者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租客未回覆房東是否願意購買,則視同租客自動放棄優先購買權,房東即可以與第三方簽訂房屋轉讓合同。

    大致如此,供參考。

  • 4 # 不可思議的馬里奧

    我覺得有必要的啊,這個才是對的啊,

    先告知要賣房,讓租客好找房子,這是最基本的為人處世道理吧,我知道很多租房子的都是沒有合同的,即使沒有合同這一束縛下,我覺得只要不奇葩的人都會通知

  • 5 # 科技潮ovo

    租房期間,這房子的使用權就屬於你的了,但是你沒有所有權,房東帶人來看房是合法的,只是不管賣於不賣,都和你沒有關係,你的關係就是在租期之內,沒有人能要求不搬房,這也是你的權利!

  • 6 # 任律說法

    房東在賣房之前是必須要通知租客的,這是法律所明確規定的,這主要是基於兩點原因:

    一個是租客,在這裡面有一個優先購買權,也就是說當承租人所租的房子要進行出售,那麼承租人是在同等條件下是有優先購買的權利的。也就是說,如果承租人和另一個買房人出價相同,並且也有能力購買的話,那麼房東應當把房子優先出售給承租人,而不能出售給他人。當然,如果他人能夠出價比承租人更高,那就另當別論了,這裡面指的是出租人和買房人享有平等購買房屋的權利,但是最終誰能購買下房屋,還要透過下一步的協商和價錢的競爭。

    第二個就是如果承租人不打算購買該房屋那麼出租人也需要把賣房的情況告知承租人,而且在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租賃合同沒有到期的時候,出租人是無權進行解除的,也就是說新的買房者要繼續承擔出租的義務,直到這份租賃合同履行完畢,這就是法律所說的,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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